通江县:“四责”协同构建“责任共同体”

来源:通江县纪委监委浏览:7662次发布时间:2020-01-14 分享至:

33.jpg 

“一些同志不能正确对待党纪政务处分,认为这是纪委监委在找自己的麻烦,觉得丢丑抬不起头,看破红尘不干事,甚至认为组织拿他没有办法……”前不久,通江县纪委监委驻县扶贫开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针对该县林业局彭某等人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就如何正确对待党纪政务处分进行了宣讲教育。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推动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善于运用制度谋事干事”的缩影。

元旦以来,通江县纪委监委围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发现,个别乡镇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作儿戏,没有教育本单位干部职工用好自己的权力,党委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少数党委书记思想仍然停留在过去,还认为“潜规则”可以保护本单位职工逃避违纪违法带来的处分,没有肩负起自身的第一责任;受处分对象依然存在侥幸心理,守不住纪律、法律、道德的底线,无法正确对待党组织给予的处分,更没从灵魂深处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完善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日常督察和专项检查,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推动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善于运用制度谋事干事。”通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陈贵平正对上述问题,开出了“四责”协同构建“责任共同体”的处方,要求一以贯之协同推动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持之以恒打造好“责任传动轴”,多措并举构建起“责任共同体”。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既要主动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又要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并把更多精力投身于监督和教育,通过进机关、到乡镇、入村社,宣讲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身边的典型案例,做到监督教育全覆盖,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撰写:蔡绍军 王海霖 审稿:郭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