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违规“挂证”领双薪 纪律处分不留情

来源:平昌县纪委监委浏览:12739次发布时间:2020-09-30 分享至:

 “吃‘双饷’肯定要不得,领两份工资的是应该查处一下。”“现在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真的很严格,这次一下就对12个人进行了处分。”……近日,平昌县纪委监委通报了12起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兼职典型案例,12人分别受到了党内警告和记过处分,在当地和网络引起了热议和关注。 

今年6月,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关于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的部署要求,平昌县纪委监委聚焦公职人员在工程建设领域“挂证”兼职问题,精准施策,通过前期摸排和借助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大数据平台,县住建局向县纪委监委移交存疑公职人员240人,县纪委监委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核复审,最终确定公职人员存在“挂证”兼职问题35人,经调查组初核,排除在规定时间内已整改到位的10人外,最终锁定“挂证”兼职且可能存在取酬的有25人。

“在调查核实中,我们发现这部分人中大多数一边领着国家发放的工资,一边拿着企业优厚的酬劳,在本职与兼职中穿梭,两边获利。”县纪委监委案件管理室主任赵爽说道。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定期深入住建领域,蹲点调研工程建设领域“挂证”问题摸排治理,传递责任压力。并在各网站、“廉韵平昌”APP、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发布“挂证”公职人员限期主动说清问题的公告,公开举报邮箱、电话,畅通信息渠道,拓宽线索来源。并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突出“挂证”治理的全局性、系统性,强化与住建部门的整体联动、协作配合,全时段互通信息,无缝化衔接工作,零差错双向移送“挂证”等问题线索,及时召开联席会、调度会,研判、分解、落实阶段性任务,确保治理工作顺畅、高效。

“感谢组织的教育,我已经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把所得报酬1.3万元全部上缴,今后我一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决不让类似问题再发生。”县交运局干部周林向纪委监委递交退款凭证时说道。

在此之前,该县纪委监委把准时间节点,对在2019年3月31日之前主动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相关责任,此节点后仍未整改的,一律从严问责处理,坚决维护国家政策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可在此次系统治理中发现,在此期间,仍有多名公职人员在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后,再次挂证兼职。其中,在专项整治中,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邓旭不但不主动说清情况,还向县住建局签定虚假承诺,隐瞒其在建筑公司“挂证”兼职的事实。

“当时对公职人员不能兼职的规定不是很了解,对相关政策理解把握有偏差,通过纪委监委的同志给我摆事实、讲政策,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现在回想起来,真是不应该,我真心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邓旭在向组织检讨时如实说。

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中,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精准执纪原则,根据相关问题线索审查调查情况,综合考量违规违纪人员的觉悟态度、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组织处理6人,做到实事求是、教育在先、治病救人。并坚持“以案促改”原则,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召开警示教育会,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始终保持高压震慑,引导公职人员廉洁从政、严于律己。同时,督促责任部门深刻剖析问题根源,针对性增添措施,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实现源头防范、标本兼治。

截至目前,平昌县纪委监委对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兼职取酬问题立案审查调查19件19人,追缴违纪资金11.15万元。

(撰稿:周怡杉  审核:何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