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聚焦“四不摘”强化监督 巩固成果防返贫

来源:平昌县纪委监委浏览:6869次发布时间:2020-10-26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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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使用捐赠资金的时候进行公示没有?这笔资金怎么没有入账?你们是怎么分配使用的?”近日,平昌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在岳家镇观音村检查贫困村捐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时,工作人员针对该村受捐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连续向镇村干部发问。

为确保帮扶单位捐赠资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最大效益,推动贫困资金管好、用好,平昌县纪委监委聚焦脱贫攻坚“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工作要求,组织监督检查专班,对帮扶单位捐赠到村的物资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镇、村对捐赠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和使用,接受群众监督,精准监督护航脱贫攻坚。

检查中,监督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检查台账、实地走访等方式,重点围绕帮扶单位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是否专款专用、是否进行公示、是否建好支出台账、是否建立资金监管制度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每一笔资金用在“刀刃上”。同时,督促乡镇、村社做好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公示,针对被检查乡镇、村社所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进一步规范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

“家里脱贫后,联系帮扶的干部还来吗?”

“经常来,前两天还来了一次,来了解我最近身体怎么样,有什么困难需要解决。”

为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该县监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紧盯做好摘帽后续工作,抽查部分已脱贫贫困户,了解脱贫摘帽后续保障性措施巩固情况,督促相关部门持续落实帮扶责任,加大帮扶力度,对“一摘了之”突出问题,坚持抓早抓小,不断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贫困户脱贫后“四不摘”等开展监督检查,对脱贫摘帽后松劲懈怠、相关单位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助推贫困群众实现稳定脱贫。

据了解,平昌县纪委监委已对全县146个贫困村的受捐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发现问题137个,已整改132个,立案4件4人,组织处理25人,督促全县各村规范使用资金804万余元。

(作者:周怡杉  审核:何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