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违规享受补贴 到手也要退回

来源:平昌县纪委监委浏览:11454次发布时间:2020-12-17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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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纪委监委督查组工作人员在同州街道廖家咀社区督查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开公示情况(周怡杉  摄)

“对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员的资格条件是否进行情况摸排?对选聘人员是否进行公开公示?”在巴中市平昌县同州街道,平昌县纪委监委督查组工作人员何虎一边查阅村(社区)公益性岗位相关资料,一边询问该街道对公益性岗位选用流程中的资格审核、人员确定等把关情况。

为确保公益性岗位真正公益为民,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在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和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中,以公益性岗位清理为抓手,督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对全县享受公益性岗位人员情况进行一次精准摸排,并主动下沉一线,抓实就业扶贫过程监督。

监督检查组从公益性岗位设置的源头审核监督开始,通过到乡镇、村(社区)、部门查阅资料、走访干部群众,全面了解掌握各领域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在岗履职、补贴申领等方面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借用公益性岗位之名变相发放补贴、优亲厚友、人情安置、虚报冒领、骗取公益性岗补贴等问题线索。

同时,要求在选聘公益性岗位时,镇(街道、管委会)纪(工)委、村民代表必须全程监督,根据设定条件要求严格审核把关,确定人员后,经张榜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才能正式安排匹配的工作岗位。

“我们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有的地方对公益性岗位的认定不精准,存在优亲厚友的情况,并且人员确定后不按程序进行公开公示。”县纪委监委案件管理室主任赵爽说道。

 “2018年6月,驷马镇政府根据用工计划,给雷山社区安排城镇公益性岗位名额两名,并明确该岗位认定条件为城镇户籍无业人员的40、50人员……”2020年7月,该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社区干部王某平在公益性岗位推选过程中,隐瞒其妻子肖某在经营药房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将其纳入公益性岗位人员申报,并取得公益性岗位补贴,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0月,王某平及镇政务中心副主任、社保站负责人魏某泉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驷马镇政府已按照程序取消了肖某公益性岗位资格,追回了公益性津贴19629.1元。”该县纪委监委派出驷马纪工委书记秦彬说道。

同时,为让公益性岗位人员真正受益,该县纪委监委要求各乡镇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严防出现克扣、截留补贴资金等问题,确保公益岗位真正落“户”,补贴资金真正到“人”,并要求村(居)廉政专干发挥监督“前哨”作用,加大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监管,不定期、随机开展公益性岗位抽查,督促聘用人员履职尽责。

截止目前,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开展公益性岗位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5个,涉嫌违纪违法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处理,党纪政务处分5件5人,组织处理10人。(作者:周怡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