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巴州区纪委监委浏览:16555次发布时间:2021-01-05
“是巡察组吗?真心感谢你们啊,四年了,没想到,都过去四年了,你们还能为我追回2000元钱。”
2020年7月3日一大早,巴州区委第三巡察组的巡察工作人员小张就接到了在山东务工的唐某打来的感谢电话。虽隔着千里,巡察人员也能真切的感受到来话人的喜悦。
事情还要从一次电话回访说起。区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区司法局期间,对法律援助情况进行了重点巡察,并对部分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了电话回访。
“你好,您是唐大哥吗?我们是巴州区委第三巡察组工作人员小张,请问您申请过法律援助没有?”
“2016年我打了一个官司,申请了法律援助。”
“当时是怎么申请的?援助律师收啥费用没有?”
“申请法律援助是律师代办的,喊我写了困难申请,村上盖了章。开始找律师的时候收了2000元,申请了法律援助后,律师说不用再交费了。”
“律师开始收的2000元钱退您没有?”
“这个……好像……,时间长了,我也记不清楚了。”
老唐的闪烁其辞引起了巡察人员小张的注意。“律师收的钱到底退没有?如果没有退,说明援助律师既领取了援助补贴,又揩了援助人的油!”巡察组当即决定对这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开展全面核查。
经进一步了解,唐某在外务工,巡察组便多方联系到老唐在巴中的子女,并上门走访,核查取证。原来,在案件还未开庭审理时,老唐就外出务工,诉讼结束后,代理律师仅转交了判决书,只字未提退钱的事。
巡察组随即对援助律师开展了谈话,向其宣讲了政策法规,摆出了事实依据,援助律师终于承认案外收取2000元费用的事实,并表示立即整改、下不为例。
7月1日,援助律师主动联系到老唐的儿子退还了2000元费用,并向老唐表示了歉意。同时,巡察组也将这一违规案外收费的问题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撰稿:张茂 审稿:吴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