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发放廉情提示函 敲响“一岗双责”警示钟

来源:平昌县纪委监委浏览:20087次发布时间:2021-09-27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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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情提示函

“挂联单位第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部分问题,现发提示函给您,请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督促责任单位深入分析研究,举一反三抓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20个工作日内报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前,平昌县纪委监委将第二季度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梳理出信访量大、问题严重、案件典型的单位,按照年初领导分管(联系)分工,以“廉情提示函”的形式书面抄送分管挂联县级领导,督促整改落实。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平昌县纪委监委持续坚持廉情提示函制度,对相关责任领导发放廉情提示函,常态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提示函发放对象为县级领导、责任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严格按照问题反馈、督促整改、上报结果的程序要求履责提示。通过廉情提示,让“明责、压责、履责、问责”的责任“链条”更加明晰,确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走过场不落空。

“作为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前更多是听情况汇报、开会安排部署、签定责任书等方式督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在的‘廉情提示’让我更加了解挂联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更能有针对性地督促整改。”收到《廉情提示函》的分管副县长向笔者说到。

平昌县自推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廉情提示制度以来,已发出廉情提示函78份,提示并反馈问题115个。

“‘廉情提示’制度,既让领导及时了解掌握分管(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又能督促领导针对提示内容,通过组织约谈、会议通报、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精准传导压力,对分管(联系)单位党委(党组)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明确要求,督促制定风险防范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并动态掌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苗头性问题,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形成上下联动的整体格局。”平昌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虹杨介绍。

(撰稿:孙靖   审核:何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