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阳区: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热潮

来源:恩阳区纪委监委浏览:17836次发布时间:2021-09-30 分享至:

3432.jpg 

“在初核阶段,不能使用的监察措施有哪些?”

“对一般问题线索处置,要求谈话是在什么场地谈?”

在恩阳区纪委监委召开机关党委中心组第六期理论学习会上,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代理主任邓国勇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容以现场抽问的方式检验监察干部对《条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情况。

目前,恩阳区由班子成员带队,组成学习小组,带领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科室负责人深入学习《条例》,再对各自负责的(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组、科室进行宣传学习,推动宣传学习《条例》全覆盖,确保所有纪检监察干部学有所得,不断适应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要求,要结合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好《条例》,忠诚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职责使命,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条例》明确了监察范围和管辖,列举了监察机关有权管辖的101个职务犯罪罪名。特别规定了违法和犯罪职责的调查范围,不仅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也画好了领导干部们履职的底线。”兴隆镇纪委书记章丹在学习中深有体会。

《条例》的出台,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队伍以及推动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依据,进一步明确了监察机关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的具体职责,规范提出从宽处罚建议的情形和程序,保证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有序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恩阳区纪委副书记何坤林说道(撰写:刘峻志  审稿: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