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恩阳区纪委监委浏览:19681次发布时间:2021-10-14
恩阳区纪委监委印发《巴中市恩阳区纪检监察干部“五带头五不准”》的通知
“带头行‘正’道。坚守政治定力,对党绝对忠诚。”…...
“不准任性用权。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为他人说情打招呼”……
近日,恩阳区纪委监委印发《巴中市恩阳区纪检监察干部“五带头五不准”》, 并对“五带头五不准”进行了具体阐释,为全区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指明行为方向,为纪检干部划定了负面清单,提出了硬性要求。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近年来,恩阳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班子和纪检队伍自身建设,坚持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带头从严律己,作担当实干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五带头”是对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日常行为再次规范,带头读“正”书、带头行“正”道、带头聚“正”能、带头扬“正”气、带头修“正”身,增强纪律定力、抵腐定力,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树立清正廉洁的标杆。“五不准”是针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高风险点和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立规矩划红线,“不准任性胡言、不准任性用权、不准任性不为、不准任性自是、不准任性放纵”,旨在严以律己、矛头向内,坚决杜绝“灯下黑”。
“当先锋、作表率、创一流”,恩阳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五带头五不准’是为了锻造有品味、有素养、有能力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撰稿:刘峻志 审稿: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