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昌县纪委监委浏览:18513次发布时间:2022-08-17
县纪委监委组织案发单位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我罔顾党纪国法,心生贪念,酿成了今天的大错,对不起党和组织的培养,对不起家人的关心,我对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感到后悔莫及……”近日,四川平昌国家粮食储备库原党支部书记、主任高某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在平昌县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该县纪委监委组织粮储系统60余人参加了庭审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这是该县用好用活身边典型案例,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的生动实践,也是该县深化标本兼治、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的重要举措。
今年以来,平昌县纪委监委持续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注重运用身边典型案例“活教材”,组织案发单位党员干部面对面“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为其注入廉洁“清醒剂”,使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精准滴灌”,不断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使其时刻牢记红线意识,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今天在法庭上看到曾经朝夕相处的同事坐在被告席接受法律的审判,心里非常震撼也很痛心,在为他扼腕叹息的同时也警醒自己,绝对不能以身试法、踩踏纪律红线。”在参加庭审旁听后,该县粮储中心干部刘开荣发出感慨。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靶向施教、系统施治,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将案件“活教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处分决定宣布会、开展制度“回头看”、开设党纪法律课、培塑清廉新家风等形式,进一步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通过精心筛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往深里走、往实里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邓洪昆表示将持续丰富警示教育形式载体,让警示教育从“会场”走向“现场”,从“案前”走向“案后”,在充分释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的同时,还将通过案例通报、编印忏悔录等形式,推进问题解决和建章立制,释放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达到查处一案、警醒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截至目前,该县先后组织开展政法、粮食、审计、医疗等系统的警示教育9场次,其中到案发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7场次,参加庭审旁听2场次,实现了惩戒、警示、教育效果最大化。
(撰稿:周怡杉 审核:吴仕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