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江县纪委监委浏览:18664次发布时间:2022-12-15
“梁书记,老茶树是4社集体的,村民不知情就被对外承包了。”近日,南江县关坝镇纪委书记梁甫接到小田村村民举报,称村社干部将集体财产揣进“私人腰包”。
“蝇贪”虽小,危害甚大。关坝镇纪委迅速对信访举报开展核实,锁定违纪事实决定立案的同时申请启动“立案同审”机制,由县纪委审理室提前确定该案的审理承办人员,推动案件办理高质高效。
立案同审加持下,审理室对办案过程中如何认定主体身份、如何用言证书证形成完整证据链,以及如何严格执行案件办理审批程序进行指导,短短3天就结案,给予擅自以小田村村民委员会的名义与一公司签订经营合同、挪用管护费0.3万元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的村文书谢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报案情、退赔资金,给群众一个明白账。
南江县纪委开展“立案同审”第12号案件“立案+审理”同步推进的办案模式工作现场
该案的“加速度”源于南江县纪委监委在大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探索总结的“立案+审理”同步推进模式。审理对涉及群众利益案件和留置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审查调查组可以在立案之初向审理咨询法规政策、了解程序流程,审理同步确定案件主审人,实现立案调查与移送审理无缝对接。
“立案同审是在不违背查审分离的原则下,最大程度发挥审理监督职责的探索,为审查调查提供业务咨询,一定程度上化解基层纪检组织尤其是乡镇纪委存在的办案经验不足导致的程序不规范、定性不准确等问题。”南江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张盛林谈道。
实践中,立案同审模式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也有奇效,特别是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由审查调查组提请审理部门提前介入,主审人提前了解案情,做到调查完结快速审理终结。今年来,已采取“立案同审”模式办结案件25件,与常规办理模式办理的同类案件相比,“立案同审”模式下案件办理周期平均缩短12天,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数下降63%,优质案件数占比量提升15%。
审理机制的创新更新了审理责任体系,一套案件质量主审承办人、审理组、室务会、分管领导、常委会五级把关的责任体系相继健全,24 种错案情形、5类责任追究形式在细化出台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中被明确界定,案件审理链条环环相扣,权责更加明晰完善。
与此同时,南江县纪委监委还推行了“三查”模式,让重点评查、定期评查和常规抽查协同发力,构成了案件办理规范化、法治化的最后一道质量关。在案件评查的关口作用下,打造精品案件、紧盯审理反馈问题整改、注重纪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已成为案件办理的新标准。以案件评查结果为指挥棒,开展质量评查3次,对7个优质案件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14件案件给予提醒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以评查促案件质量不断提升。
“案件质量是案件办理的“生命线”,我们将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内部监督和审核把关作用,实现正确把握政策、精准定性量纪,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南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撰稿:孙云飞 审核:张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