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乡案十法”变“带着干”为“自己干”

浏览:14853次发布时间:2023-10-09 分享至:

  “为什么我们的‘冬令春荒’救助资金才几百元,黄某某家的3000元?”2023年3月,平昌县岩口镇黄粱村惠民惠农资金集中公开放榜当天,该村村民王某在镇纪委“核榜”环节对该村应急救助资金发放提出了疑问,并表示十分不满。

图:平昌县金宝街道纪检监察干部走访群众核实线索.jpg

平昌县金宝街道纪检监察干部走访群众核实线索

  黄粱村村民黄某某受灾面积、程度、人数与其他受灾对象基本一致,但领取的“冬令春荒”救助资金却明显高于其他对象。该镇纪委通过数据比对,认为此问题线索可查性较强,经初步分析和调查,线索问题直指该镇应急办主任苟某。

  面对问题的苟某言辞闪烁,一句“可能是报错了”便想搪塞过去。

  该镇纪委随即兵分两路,一边细致入微地筛查数据,对比黄梁村上报资料、镇政府会议研究资料等,发现黄某某的补助金额原始上报资料和会议研究为130元。另一边通过外围走访群众、干部,了解到2022年黄粱村村民黄某某受灾情况属实但较轻微,同时还了解到该镇应急办主任苟某与黄某某丈夫系多年好友的事实。

  在充足的证据和同步的走访印证面前,苟某主动坦白了其在会议研究后上报救助资金表册时,“临时起意”修改了黄某某补助资金金额,用于冲抵其私人债务的违纪事实。2023年4月20日,苟某因利用职权侵占国家救助资金违纪违法事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2870元。

  紧盯资金发放节点,通过数据比对发现问题线索,采取同步突破印证在短时间内将此案查明办结,这正是岩口镇纪委运用该县纪委监委推行“乡案十法”的真实写照。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三个专班” 要求,全面落实基层办案 “以‘带着基层干’促进‘基层自己干’”目标,该县纪委监委聚焦乡镇纪检检查人员更换频繁和案件办理能力不足、思维不广、办法不多等薄弱环节,围绕线索查找、证据收集、疑点突破、全域统筹等方面,总结梳理了数据比对寻迹、蹲点剖析解疑、专业组团攻坚、片区交叉协作、紧盯节点聚力、证据闭环围城、压力传导攻心、无感察疑拓源、纪巡贯通联动、同步突破印证等“乡镇办案十法”,并在全县推广运用,实现了乡镇办案从“带着干”到“自己干”的蜕变。

图为:平昌县印发的《乡镇办案10法》.jpg

平昌县印发的《乡镇办案10法》

  “‘乡案十法’将纪检监察知识和乡镇具体案例有机融合,适用范围广,可操作性强,进一步为乡镇纪委书记履职提供了‘参考指南’。”拿到《“乡案十法”资料汇编》后,刚上任不久的岳家镇纪委书记王洪如获至宝,表示该十法让他在以后的监督检查、线索查找及案件查办工作中将更加有的放矢。

  据了解,该县纪委监委推行的“乡案十法”是通过对县乡办理的典型案例进行“乡案复盘”后系统总结出来的。为让乡镇纪检干部进一步融会贯通运用“乡案十法”,该县在印制口袋书的基础上,还专门进行为期一周的实操培训。

  “2023年6月,平昌县同州街道长印社区书记、主任贺某及有关党员干部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违纪资金5.6万元被追缴。”这是该县同州街道纪工委实践运用“纪巡贯通联动法”,通过“边巡边移”,实现自办案件快查快处的典型案例。

  今年6月,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同州街道长印社区开展常规巡察,巡察组同志在翻阅该社区会议记录本时,“杜某4890元、张某1700元、李某10600元......”疑似被涂抹过“烟”“酒”之类的字眼引起了老张的警觉,现场便提出了质疑:此问题可能系该社区“换壳”处理超标生活开支和烟酒费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巡察组当即召开组务会分析研判,通过走访了解核实后,判定此问题可查性较强。为防止串供、销毁证据,巡察组及时固定有关证据,按照“边巡边移”的程序将问题线索和相关证据移交至县纪委监委案件管理室。接到问题线索后,同州街道纪工委立即联合巡察组相关同志组建工作专班,通过对社区多名干部进行突击谈话,当天就锁定了该社区干部违规开支烟酒、生活费等证据,为成功办结该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乡镇纪委是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最前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探索乡镇纪检监察在自主监督检查、线索发现、案件办理等方面管用可行的方法,切实提升镇村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效能,推动乡镇案件查办增量提质、走深走实。

  据悉,今年1-9月该县乡案自办案件135件,同比增长93%,平均办案周期从45天下降到28天,审理反馈问题也同比下降66%。(撰稿:吕鹏   审核:何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