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强化党内监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来源:市民政局浏览:7079次发布时间:2020-01-21 分享至:

巴中市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清单,安排部署落实到位。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13次,切实做到了定期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按照要求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明确了领导班子集体主体责任9个方面15条,党组主要负责人4条,党组班子成员2条,将责任清单细化认领到人,并逐项落实。制定印发了《巴中市民政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召开党建专题工作会议,研究细化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确保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执行到位。

聚焦主题主线,加强思想建设,思想防线筑牢到位。坚持党组会前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法律法规选编》等内容。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党组中心学习读书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两书一章”、《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新时代或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党的理论和党内法规,共开展集中学习27次,先进事迹学习报告会2次,集中研讨2次,班子成员讲专题党课7次,观看专题教育片8场,组织专题现场教育10余次,全年班子成员共计讲党课12次,其中局党组书记以“守纪律、讲规矩,落实两个责任深化廉政建设”为题讲廉政专题党课2次,加强党性教育和政治纪律教育,提升了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着眼群众关切,开展专项整治,突出问题整改到位。一是开展廉政风险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完成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反馈针对我市敬老院改建项目、精神康复医院项目等问题整改,并按时按质报送了整改结果报告,实现了问题清单全销号。对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对我局廉政风险评估监督检查反馈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完成整改内容60余个。二是开展“低保”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低保领域“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问题整治,清退低保对象1.61万户3.22万人,动态新增3.48万户10.22万人。建立民政干部家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开展自查3801人,享受低保备案 283人,对享受低保备案的 283 人全部重新进行了调查核实,家庭经济状况均符合享受低保条件,我市无民政干部职工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现象。在25个乡镇开展低保审批权下放改革试点,得到省委充分肯定。三是开展乡镇设置不合理专项整治。立足我市乡镇数量多、面积小、密度大、人口少、实力弱等问题,结合“五个摸清”的基本情况,统筹考虑要素流动、产业布局、空间拓展、县域经济发展等因素,按照“围绕主城区做大县城镇(街道)、围绕交通节点做强重点镇、围绕产业园做优特色镇、围绕生态链做特旅游镇”的要求,科学制定并优化方案,第一批启动的三个区县减少32个乡镇:调整布局6万人以上的中心镇6个;整合周边资源向建成投产的工业园区集聚,打造特色产业镇3个;立足资源禀赋发展生态旅游镇7个;突出铁路、高速路、大型水库等大型建设布局重点镇9个;统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尊重群众意愿进行调整的镇7个。比省上26个的指导数多调整6个,减幅达到30%,超额完成了省上下达的任务指导数。四是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自查整治。常态化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制度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发文规定,全年较2018年文件精简33%,逗硬执行 “无会日”制度,彻底转变了文风会风。

立足民政实际,强化日常监管,机关作风转变到位。建立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制度,分层分类谈话76人次。推行“典型榜”制度,全年通报正反典型22次。每周至少开展机关作风巡查1次以上,批评教育执行机关制度不严格的干部职工13人次。每季度到事业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导1次以上;督促办结民政部转办信访件1件;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提醒谈话4人次;整治作风 “中梗阻”发布负面典型榜4,通报批评8人次。认真开展了“干事创业精气神和利用名贵特产谋私利”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执行县处级干部个人报告有关事项。适时注重“四风”新动向,新现象,在重大节日和特殊时节发布廉洁公告和廉政提示4次,常态化开展监督提醒,扎实抓好正风肃纪工作,建立起上下结合、多元并举的监督体系,确保机关作风好转。

推进权力公开,提升资金效力,长效制度建设到位。一是建立健全数字化办公制度。大力推进“数字民政”项目建设,有效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目前已经完成自动化办公、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医疗救助管理、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居家养老等业务模块试运行并投入正式使用。稳步推进了民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全面校正了监察点和风险点,达到科技预腐目的。二是完善救助政策绩效第三方评估体系。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救助政策绩效评价,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乡镇和行政村,由第三方单位对被抽行政村的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及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户全覆盖进行核查并出具相关报告。提升了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救助资金的使用效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生活,确保救助政策落实不打折扣。三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巴中市民政局工作规则》《巴中市民政局财政性资金审核审批规定》等20余项制度,坚持党组书记“五不直管”和末尾发言制,在选人用人、民生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三重一大”事项上坚持个别酝酿、集体决定的原则,有效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巴中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