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浏览:10095次发布时间:2020-07-07
为深入贯彻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近日,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制定调研计划,明确调研重点,通过开展明察暗访、实地调研、走访了解、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就全市检察机关在司法体制改革后,如何规范检察权运行开展了专题调研,认真梳理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研究对策措施,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工作建议。
通过调研了解,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权运行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一是检察人员数量、素养、结构还不优化。检察辅助人员数量不足,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职业素养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整体案件质量还有待提升,高效率、精品质有影响的典型案例还不多。二是内部监督机制还不完善。全市两级检察院承担内部监督的检务督察部门、机关纪委力量配备不足,内部监督机制相对滞后,内部监督力量未形成合力,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还未实现同步监督。三是检察官职权、责任还不清晰。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办案权限的界限不清晰,有的检察官助理将自己等同于书记员,作用发挥不充分。四是绩效考评机制还不健全。员额制改革后,尚未建立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的考评奖惩制度,一些核心考核指标与司法实践不太相符。
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如下工作建议,并将及时跟进监督,督促及时落实工作建议,更好地规范检察权运行,进一步促进公正司法。一是逐步优化检察人员结构。多措并举解决人员配备不足问题,力争按照比例配备,优化人员结构。以提升履职能力为重点,突出“实战”要求,优化培训模式,努力实现“缺什么、补什么,不会什么、教什么”。二是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责任清单,突出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专属权限”, 明确检察长、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书记员的办案职权,在放权的同时,不断强化制约监督,激发检察人员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三是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整合案件管理、检务督察和机关纪委内部监督力量,建立内部监督联系协作机制,加强检察权运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四是进一步加强业绩考评。分类加强对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的业绩考评,科学制定检察业务考评指标,注重考评结果运用,强化案件责任追究,畅通员额检察官进出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