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巴中人大网浏览:53703次发布时间:2022-03-31 分享至:

巴中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3月3日在巴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巴中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市监委报告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专项工作情况,请审议。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反复强调要做好的大事。省委坚持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系统部署、常态推进、一抓到底。省纪委监委紧盯痛点堵点,聚焦重点难点,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市委始终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摆在重要位置,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以上率下推动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支持监察机关依法履职,对市监委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予以调研指导。市监委坚定站稳人民立场,依法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聚焦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情况加强监督,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一、主要工作情况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市各级监察机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政治上看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把整治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坚持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围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领域、惠民惠农政策等方面,以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认真执行监察法及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监察监督,以专责监督撬动各类监督联动发力,突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一)聚焦“国之大者”,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市监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要求,紧盯扶贫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管理、脱贫工作绩效等开展监察监督,以作风攻坚助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牵头成立市脱贫攻坚暗访督查办公室,走访群众3.6万余户,督促整改“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2392个,坚决保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创新实行分区分级、联督联查,探索运用黄橙红“三牌”预警机制,对脱贫攻坚一线公职人员一般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切实保护干事创业激情。持续开展“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先后推动开展扶贫领域财政资金及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安全饮水等工程项目问题集中整治,查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155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646人,为全市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市脱贫攻坚暗访督查办公室被表彰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5个县(区)监察机关被表彰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二)坚决“打伞破网”,持续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坚持系统思维,注重法法衔接,市、县区监委领导班子专题部署、包案督办,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等机制,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先后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06件,查处公职人员252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坚持查纠一体推进,从查办案件入手,查找问题症结,剖析问题根源,向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行业部门制发监察建议书,推动完善内控制度机制,督促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三)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治理。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突出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部署安排,聚焦公职人员落实责任、工作作风、制度执行、权力运行等方面,在发改、住建、卫健、人防、人社、经信等6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督促主责部门清理整改招投标问题项目943个,核实标注建筑企业虚假业绩2517条,追收缓缴漏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07亿元,追回医保、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培训补贴、工业发展等资金6250万元。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推动职能部门强化建章立制,加强日常监管,推进专项治理,促进公职人员履职尽责。

(四)强化集中治理,持续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以强监督促进强监管,围绕党中央关心的、强调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住房需求、城乡社区治理等领域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暗访调查、通报曝光、提示提醒、专题约谈等方式,推动部门打破职能壁垒、形成监督合力,扎实开展“三小两房一证”(小卖部、小诊所、小饭桌,公共租赁住房、新建小区配套社区综合服务用房,不动产权登记证)集中治理。督促主责部门规范1.37万家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清理不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公租房承租户793户,433户住房困难轮候家庭搬进公租房;1.83万平方米社区综合服务用房交付使用,占2018年以来已建成总数的96.8%;186个“问题楼盘”7.24万户达到办证条件,已颁证3.88万本,43.7万户农村房产确权登记,切实解决好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吃、住问题,获得群众广泛点赞,得到党史学习教育中央、省委督导组和省纪委监委、市委充分肯定。

(五)创新监督方式,持续加强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监督。始终把惠民惠农政策兑现落实作为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举措,加强公权力运行约束和防范,探索大数据时代监察机关监督新方式,推动建成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阳光监管平台,实现19个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网上申报、网上审批,117项财政补贴资金通过平台直接发放到群众社保卡,累计发放财政补贴资金61.89亿元,惠及群众2048万人次。在南江县试点建设民生数据阳光监督平台,探索开发一键投诉、自动预警、比对筛查等功能,对民生领域政策、资金和项目进行阳光公开和阳光监督。利用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外出返乡人员集中的关键节点,选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10项惠及群众多且资金量大的补贴资金,在全市144个村(社区)试点开展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集中放榜活动,通过财政发榜、乡镇唱榜、群众问榜、村社答榜、部门核榜、监委监榜等环节,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以监督促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该做法赢得群众称好点赞,得到市委充分肯定,受到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主流媒体关注推介。创新开播“眼见为实”全媒体直播节目,回应群众关切,晾晒治理成效,接受群众监督,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建设者、参与者、维护者和最大受益者。

二、几点工作体会

全市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取得阶段成效,得益于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支持和监督,得益于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得益于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以下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坚守政治属性作为根本要求。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部署要求,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市之大事,以专责专业的监督保障全局、服务大局。二是必须坚守人民立场,始终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政治担当。没有一种情怀,比服务人民更温暖;没有一种担当,比守卫民心更正义。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从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以整治实效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为民情怀就在身边。三是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始终把标本兼治作为重要路径。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运用系统思维,发挥系统优势,坚持全市“一盘棋”推进,贯通监督执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规范,抓一项、成一项、巩固一项。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依然易发频发,必须持续用力、一抓到底。一是各类监督贯通融合还需加强,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联动治理效能还未充分发挥。二是监管责任落实还有差距,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还需持续整治。三是基层监督力量比较薄弱,履职能力还有待提升,基层仍面临“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三、下步工作打算

本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必将有力推动全市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纵深发展。市监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建设现代化巴中新要求和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秉持“为党守卫党放心,为民守护民安心”理念,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同向发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精神,聚焦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持续深化“党委政府主导、监委主推、职能部门主抓、群众媒体主评”工作机制,推动监察监督与各类监督协调贯通,依法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实现监督与治理同频共振。

(二)持续开展专项监督,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聚焦省、市1+N乡村振兴配套制度落实,紧盯粮食安全、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加强耕地保护及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使用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推广运用民生数据阳光监督平台,试点开展村(社区)集体资产提级监督,保障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紧盯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民生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以“小切口”入手,高度关注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三小两房一证”集中治理,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坚持把监督的“放大镜”对准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四)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治理。坚持以办案促进整改、以监督促进治理,深挖案件背后的系统性、行业性问题,对相关地方、单位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利益输送等问题,扎实开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推动个案查处向修复净化政治生态转化,不断压缩“围猎”与“被围猎”的生存空间。

(五)积极探索村级组织监督管用举措,切实提升基层监督质效。进一步规范基层监察组织,加强监察队伍建设,增强政治能力,提升履职本领,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推动监察队伍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统筹发挥片区和乡镇、村(居)监督力量,着力解决基层监督力量薄弱、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持续盯住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里这个点,健全基层“微权力”监督机制,推动公职人员依法、廉洁、公平履职行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监委将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的支持和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依法依规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主动反映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认真办理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务实作为,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新成效,为服务保障“三市两地一枢纽”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巴中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