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召开四届第122次常委(扩大)会

来源:巴中市纪委监委浏览:8317次发布时间:2020-03-25 分享至:

3月25日,市纪委召开四届第122次常委 (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贾璋炜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规定》从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方面对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行明确规定,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的重要遵循。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把坚持党的领导,把严的标准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做到真抓真管、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把《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规定》对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纪律检查机关以及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党的机关工委、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的要求是全方位、全覆盖的,要把学习《规定》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责任压实。要切实履行职责,推动《规定》落地落细。一方面,要切实肩负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另一方面,要按照《规定》要求,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要加强自身建设,率先垂范把《规定》贯彻到位。市纪委常委会班子要履行好主体责任,书记和班子成员要把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来,机关党委要按照《规定》要求把责任落实细化到每个节点,率先垂范带动其他单位履行责任,以实际成效协助党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位。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