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来源:巴中市纪委监委浏览:21562次发布时间:2020-10-12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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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贾璋炜主持召开四届第147次常委(扩大)会议。会前,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是在新的起点上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察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成果。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施行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责任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法律要求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做到知法、学法、懂法、守法。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带头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要求,当好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排头兵、宣传员、推动者,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学习宣传贯彻,熟练掌握应知应会内容,推动不折不扣落实落地。要丰富载体形式,着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协助推动各级党组织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为契机,切实加强日常纪律教育、警示教育。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起来,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通过专题辅导、班子领学、个人自学、督学互学等方式,让每位公职人员都心中有数、心中有戒,促使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要精准规范实施,确保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准确理解和把握立法本意,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用好这把“戒尺”,保证政务处分工作效果。要严格依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既体现纪严于法的要求,又突出政务处分的特点,有效促进纪法双施双守。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做到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严守法定标准和要求,运用法治方式开展政务处分工作,确保政务处分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坚决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