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1年度第六期集中学习会

来源:巴中市纪委监委浏览:62127次发布时间:2021-09-03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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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1年度第六期集中学习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洪斌主持并讲话。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文件精神,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这个主题谈心得感悟,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王家富,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齐正荣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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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是全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政治宣言,是指引我们党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献。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在学习贯彻上标准理应更高、要求理应更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入学、持续学,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知行合一。

会议强调,学出自律自省的政治自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在历次中央纪委全会发表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工作既给予肯定又提出更高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就是要强化政治自觉,健全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加强自我监督,时刻自律自省,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要学出自律自省的政治定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时刻保持政治敏锐性,始终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态度鲜明。要坚持以王瑛、周永开等先进典型为榜样,弘扬光荣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发扬红军精神,忠诚干净,尽职尽责,以实际行动擦亮巴中的“金字招牌”。要学出自律自省的政治担当。严格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始终将监督执纪问责、监督执法处置全过程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自觉强化请示报告,带头做到严谨细致高效,树立好纪检监察机关可亲可信可敬良好形象。

会前,中心组成员根据安排自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第13期《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