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重申国家公职人员严禁违规操办子女升学事宜纪律规定

浏览:48377次发布时间:2015-06-19 分享至:

 

中共巴中市纪委
关于重申国家公职人员严禁违规操办
子女升学事宜纪律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级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纪律检查专员)、监察室(科),巴中经济开发区纪工委:
一年一度的中考、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各种升学宴、谢师宴等处于易发多发期。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坚决抵制违规吃请歪风陋习,主动倡树文明社会新风,推动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持续好转。现就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子女升学事宜相关纪律规定重申如下。
一、严禁以升学为由大操大办宴席,铺张浪费,借机敛财。
二、严禁动用公共资源操办宴席。
三、严禁采取分批次、分地点等方式操办宴席。
四、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
五、严禁用公款支付子女升学的各项费用。
六、严禁动用公车接送子女入学。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经常开展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提前开展提醒约谈,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决制止、及时报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力监督执纪,打一场整治违规操办子女升学事宜歪风的攻坚战。
一、畅通举报渠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开设专门投诉举报电话(市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827-12388),依托正风肃纪“随手拍”、QQ、微博、微信等载体,主动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及时跟进调查核实,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不得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办理结束后要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举报人反馈情况。
二、强力监督检查。市、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联合公安、工商、食药、新闻媒体等力量,在7-9月连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采取明查暗访、专项巡查、随机抽查、联动检查等方式,严肃查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绝不姑息手软,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三、严肃问责追究坚持对违规操办子女升学事宜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对直接责任人采取组织和纪律的手段从严处理,将突出问题纳入全媒体“阳光问廉”直播节目现场督促整改,违规收取的礼金等追缴财政。同时,逗硬实行“一案双查”,严格追究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及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切实让纪律规定严起来、挺起来。
 
 
                  中共巴中市纪委
                   2015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