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巴中市纪委浏览:14960次发布时间:2017-08-02
近期,通江县监察局对县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苟礼斌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苟礼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务之便套取财政资金用于违规支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人他人财物。
苟礼斌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在党的十八大后依然不收手、不收敛,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苟礼斌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