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巴中市纪委监委浏览:249190次发布时间:2019-06-06
南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何朝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何朝武简历:
何朝武,男,汉族,1955年9月生,四川南江人,大专文化。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7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6年2月至1979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服役;
1979年12月至1984年11月,待业;
1984年11月至1994年11月,在南江县建筑工程对外承包公司工作;
1994年11月至1998年2月,任南江县建筑工程对外承包公司经理;
1998年2月至2000年5月,任南江县原建委副主任;
2000年5月至2000年9月,任南江县原建委副主任、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2000年9月至2001年4月,任南江县原建委党组书记、副主任、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2001年4月至2002年1月,任南江县原建委党组书记、主任;
2002年1月至2005年8月,任南江县原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5年8月至2008年2月,任南江县原规划和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8年2月至2008年8月,任南江县原规划和建设局党组书记(其间:2008年7月任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8年8月至2012年2月,任南江县政府党组成员、红塔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其间:2012年2月享受副县级非领导职务工资医疗待遇);
2012年2月至2015年9月,任南江县政府办正科级干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5年9月,退休;
2015年9月至2018年7月,任南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