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浏览:147298次发布时间:2020-10-29 分享至:

    日前,市纪委监委对南江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斌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下属干部职工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明知他人涉嫌犯罪,不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有效进行讯问取证,不全面深入调查,明显漏捕漏诉。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帮助涉恶犯罪人员逃脱法律制裁,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充当“保护伞”,致使恶势力犯罪集团逐步坐大成势,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巨大。

  陈斌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群众纪律,并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系发生在十八大之后的顶风违纪违法案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巴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斌开除党籍处分;由巴中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