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昌县纪委监委浏览:54697次发布时间:2023-01-21
日前,经巴中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巴中市平昌县纪委监委对巴中市南江县政协原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蒋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蒋彬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人事岗位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蒋彬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经巴中市南江县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南江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蒋彬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