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巴中市纪委监委浏览:144686次发布时间:2020-04-29 分享至: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净化节日风气,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巴中市住建局城乡建设科科长张材、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负责人罗朝辉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10月,张材、罗朝辉受商人陈某某邀约打麻将,分别收受陈某某以垫底名义所送现金。20203月,张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罗朝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均已全部上交。

二、平昌县泥龙镇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主任王亚飞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2月,王亚飞在帮助泥龙镇金华村争取村小学校维修项目资金过程中,收受该村所送现金,用于个人支出。20204月,王亚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上交。

三、通江县瓦室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何明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娱乐安排问题。20198月,何明接受瓦室镇土地整理项目负责人马某某安排的宴请和娱乐场所活动;20201月,何明接受钟佛村村主任闫某某安排的宴请和娱乐场所活动,并将相关照片发至微信朋友圈,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4月,何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通江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巡查一中队原中队长余显朝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202月,余显朝与临聘人员何某某(已辞退)驾驶执法公务用车到广纳镇开展道路巡查工作,返程时绕道到春在镇洞子口水库挖野菜,造成不良影响。20202月,余显朝受到免职处理,并责令在单位职工大会上公开作出检查。

上述问题反映出,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享乐欲望未除、奢靡根子未断,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部门,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向党员干部早打招呼、早提要求、早敲“警钟”,从严管理队伍,严防节日腐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好监督首责,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享乐、奢靡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省自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发挥“头雁效应”,时刻绷紧作风纪律弦,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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