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李蕃的廉政品德与治绩
浏览:18674次发布时间: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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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蕃生活的时代系清朝初期,这是我国君主专制走向极权的朝代。一方面,经历两千余年积淀的廉政制度建设至此已臻大成,近于完备,显示出古代廉政文化的发达,这是历史上其他任何朝代难以比拟的,涌现出一批忠臣、诤臣、廉臣。另一方面,封建社会结构性衰败不可遏制的暴露,廉政的中心宗旨是维系君主的专制统治,官场仍无法摆脱贪污腐败的阴暗。
《周礼》曰:“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辩”均以廉为本,称“六廉”。“善、能、敬、正、法、辩”六种品质,就是如今的“为民与勤政”。廉政的核心价值是务实、为民、清廉。廉政文化是道德文化,崇高的道德理想信念给人以鼓舞,纯洁的道德情操给人以理智,正确的道德规范给人以准绳。不论大官小官,只要你身在其位,总有人亲近你,或为酬谢、或为打通关节、或另有它图,纳之,“受人钱财,为人办事”。拒之,“堂堂正正,刚直不阿”,拒、纳乃一字之差,则是天壤之别。
李蕃在黄县(今山东龙口市)任县令九年,用善、能、敬、正、法、辩塑造出了一代廉吏的亲民型像。
李蕃出生于明熹宗天启元年(1621),父亲李能白,精通诗、文、书、画。受家庭影响,李蕃自小就发奋读书,十四岁考童子试成为全县第一。由于崇祯六年(1633)流贼入川,至崇祯十七年,人民蹂躏殆尽。后张献忠破蜀称制,建号大西,改元大顺,同时李闯王直入京师,崇祯自殉,天下无主,人心思乱,战火纷飞。给川东北带来更大破坏的是1645年乙酉(清顺治二年) “土暴子”摇、黄(姚天动、黄龙)二人,他们对百姓进行大规模残杀,疯狂地屠巴州、通江、达州、开县等地人民,李蕃原配(吴氏)及母亲和两个叔叔等几十人全部被土匪烧死于后山乾龙洞中,为保姓命,李蕃与父亲、妹妹于顺治丙戌年(1646年)冬月避难到陕西汉洋。当时的通江人烟灭绝,千里荒芜。
从战争、动乱、饥饿中走出来的李蕃,通过自己的努力,36岁考取举人,等到49岁通抽签才获一县令。故把自己的名节和百姓的疾苦放到了第一位。
康熙九年(1670)十月初三李蕃到达黄县境内,由于战争的创伤、税役繁重和灾害频发,沿途只见饿殍载道,哀鸿遍野。到了县城,城墙垮塌,街生荒草,一片萧条破败的景象。
按常规,新任县令到任后,第一要务是到府上拜见知府等府官,李蕃见到黄县百姓如此之惨状,哪有心情去送礼巴结上司,他把第一要务放到深入民间调查县情。通过调查,他总结黄有“四累”:一是按人征税,造成人口外逃,百姓居无定所;二是濒海之地,卤重地瘦,自然条件十分恶劣;三是登州府下属八县,惟黄县盛产木材,官府大兴土木,免费运木成为百姓沉重的负担;四是黄县地狭人稠,全靠农耕难以维持生计。
针对上述情况,李蕃果断大胆地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首先,改人头税为“摊丁入亩”。将中国实行两千多年的人头税(丁税)进行改革,按土地多少进行征税①。不但没减少全县应上交的税收任务,反而比按人丁征税还有所增加。这一政策的实施,在整个登州府造成了很大影响,极大地冲击了权贵者的利益,当地恶豪对他十分憎恨,但大多数穷困百姓得以生存。康熙51年,全国不再以人为对象征收丁税,而统一征收地丁银,进一步证明了李蕃率先实施的“摊丁入亩”的科学性;其次,大兴集市,搞活贸易。因黄县地狭人稠,全靠农业难以改变百姓贫穷的生存状态,李蕃将原设在四门城外逢单日(三、五、七、九)各开一集的惯例取消,改为集市入城内,单双日各开两集,繁荣市场。两年后县城以外又发展了“各有常期”的四个集市,分别是北马集、黄山馆集、石良集、黄城集②;第三,黄县产木,上官连年采办,夫役转运,任务繁重。李蕃多次呈请采木官,黄县出木,他县负责木材转运,以均负担,最后得到允许,解除了黄县百姓的运木之苦;第四,革除陋规陋习。黄县旧有“里长见面陋规若干”的惯例,李蕃刚一上任即严令废止,不收受里长和百姓财物;黄县百姓一遇干旱,就认为是旱魃作怪,黄民将新死者为旱魃,用劫杀新丧者的尸体来解除大旱。李蕃招开万人大会,唯物辩证、据书说理,约法定规。产明这是巫蛊造成的恶俗,是对死者及死者家属的大不敬。并发动群众自己动手消除旱灾,为黄县及周边地区消除恶习作出了一大善举。第五,变卖家乡田地,为黄县百姓解困。旧“有加粮晋秩之例”,不少地方官员以此得到了晋升。有人奉劝李蕃如法炮制,打开升官晋爵的大门,李蕃叹曰:“此当让巧者为之,我忍以一官累一邑耶!”不愿为了自己的官位提升,增加百姓的负担。不仅如此,康熙十三年黄县大旱,李蕃除报请朝廷免除租税,救济饥民外,还变卖家乡(官地方)田地,无偿为灾民供给耕牛、种子和施粥赈济。第六,以工代赈,为百姓谋福。李蕃为了让黄县百姓在农闲时也能增加收入,故上报朝廷要求修缮破败的县衙和垮塌的城墙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为民谋生。
李蕃在诉讼判案方面,执法严谨,拒收礼物、拒绝请托,从不积压案件,任黄县县令九载,还修史志、办学校。经过九年的治理,黄县人民基本摆脱了贫困,百姓称李蕃“清慎勤明”。
性格耿介,不喜阿谀奉承,年关节气,不以实金送礼,而只是书信一封为上官歌功颂德的李蕃,早就不被上司重用了(九年县令得不到提拔)。李蕃在康熙十八年(己未,1679年)秋审理一件奸杀案中涉及到了当地富豪的亲戚,富豪买通李蕃不成,遂花重金买通了登州府府官李芝兰,要求改奸杀为盗杀(粮库管理员在粮库奸污一妇人时被其夫发现,故杀死了该夫妇,并谎称死者盗粮被其打死)。李芝兰接受重贿后,亲自前往黄县复查此案,在复查中向李蕃索取重贿(私嘱李蕃“鬻狱),并许诺按实情(奸杀)上报,李蕃拒绝行贿并再次陈述了案件实情。李芝兰索贿不成,大怒,亲自一人提审人犯,遂密改供词,改定“盗杀”,并以失律罪判李蕃下狱。黄县百姓知道李蕃受诬入狱后,自发上万人到登州狱外跪哭,递交万人签名要求放人的伸状,登州府感到事态严重,改押李蕃到济南狱,因说的是冬月二十押李蕃去济南,二十早上黄县空一县人(上万人)在道上跪求放人,刚上任的登州知府谭吉璁,提前知道了百姓要在郊外跪送李蕃,就改为十九日晚押送济南。李蕃入济南狱后,黄县百姓上万人又去济南狱外跪哭鸣冤;无奈,再次改押李蕃到北京宛平狱,黄县百姓又走千里到北京,并贿赂狱卒,进到狱内为李蕃打扇驱热,并万人联名上书康熙,为李蕃伸冤,酿成清史上空前绝后的“黄民哭狱”事件。期中,李蕃大儿李钟壁上书刑部并冒死叩击登闻鼓,为父鸣冤。
因黄县百姓锲而不舍的为李蕃鸣冤,朝廷又找不出李蕃失律的证据,康熙下令减死罪改流放四年,戍边山海关。1682年2月初,康熙北上谒陵,路过榆关(山海关)时巧遇走三千里前来看望李蕃的黄县百姓。百姓对一个县官的不舍情怀感动了康熙,康熙与李蕃进行了一番长谈后,李蕃被赦罪归田。
回到家乡后,追求孔颜乐处,保持乐观心态,“屏居闲处,俗驾罕至,萧然一室,除传经讲学外,还著文自娱。间或问泉石,课桑麻,与田父野老相往深交,为地方良吏排忧解难。如1684年7月李蕃回乡后的第二月与时任县令陆士炳(常熟人,进士)在嘉佑寺(今毁,在四川省通江县城对面南寺沟,寺内有寒泉流出)内加班加点(15天左右)印刷出康熙八年李蕃与时任通江县令王保厘所修《通江康熙县志》;1685年秋,因当时四川各地盛举加粮之令,时任巴州知州周元勲(辽东人,康熙二十四年~三十二年任)。不愿加重巴州各县百姓负担,又想不出好的办法,故请李蕃到州府出主意,李蕃见摧粮官“其气焰烜赫”,知道硬抗和说好话解决不了问题,便出主意叫为摧粮官当向导的百姓,引摧粮官走束马悬车之路,宿破败漏雨草屋,两天给煮一顿饭吃。摧粮官实在坚持不了,最后不得不上报巴州百姓粮食减产,可免加粮,切实减轻了百姓负担。就连年灾荒,巴民也无一流移,生动再现了李蕃和一位地方官勤政爱民的故事;巴州章怀太子墓(墓在今巴中市城南二里)因年久失修,破坏严重,李蕃上书时任巴州守周希尧,要求保护修复,巴州守听从李蕃建议,拨专款对唐章怀太子墓及墓道进了修葺;1688年(康熙二十七年)夏秋,通江大旱,民不聊生,因百姓交不起税赋,百姓与收税官发生打斗,公然抗税,时任县令王松茂上书州府要求派兵镇压,李蕃知情后,到县城与县令深谈,并以放废县令的名义上书州省,要求减免税赋,州省知其情后,减免了通江两年的税赋。通江百姓为李蕃送扁“恩德如山”。另在家乡种植茶、柿、枣、栀、竹、梅各数十亩,并在梅园刻“梅园”二字于巨石上,藉以抒情明志。病重时,给子孙留下遗训:“一、做官:对黑恶势力、卖法贪官,要彻底查办、不留情面;对无知良民误解政策,出言不逊闹事者,虽损我颜面,则应理解和同情。二、听讼断狱:在审理案件中,要虚心无私,明辨曲直,分析案情,不被他人和官吏之言左右,公正决断。三、裕后:世间高门鼎族,莫不起家于贫贱。而贫贱者能给子孙以科第,而科第者很少能以富贵传子孙。凡是一旦当官进爵,不念祖辈艰难,生活放纵奢侈,贪污腐化,荒淫无度者,瞬间就会家道中落。”如果说李蕃遗言前两句仅适于做官者,而第三句则可供官家、平民及富贵、贫贱者共享。
一县百姓与入狱县官患难不舍,联名冒死为县官洗冤,纵观中国历史,只有李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