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委巡察办浏览:12459次发布时间:2020-01-03
2019年11月下旬,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市委巡察办对恩阳区委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重点围绕区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巡察工作质效、开展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工作保障等方面进行,共发现恩阳区委巡察工作中存在4个方面14个问题。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比如,贯彻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不到位,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督办落实不够有力;二是巡察工作质效有待提高,比如,政治巡察定位不够精准,问题线索分类不够准确;三是巡察“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实,比如,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移交线索处置不及时;四是巡察机构建设存在短板,比如,抓“全员培训”的力度不够,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9年12月24日,四届市委第七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听取了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市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罗增斌审定了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对恩阳区委的巡察工作给予肯定,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压实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整改政治责任,恩阳区党委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全面逗硬抓好反馈问题整改;二要抓好成果运用,以整改成效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恩阳区党委要针对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抓好落实“当下改”的举措,建立完善“长久立”的机制;三要强化对区县党委巡察工作的领导指导,进一步推动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市委巡察办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罗增斌讲话要求,按计划对南江、通江、平昌县委巡察工作进行检查,实现届内专项检查全覆盖,促进区县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