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市委巡察办浏览:7374次发布时间:2024-03-22 分享至:

根据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张家生出席会议并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李力作动员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何渝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李力要求,一是坚守政治定位。要紧紧围绕“四个聚焦”和市委决策部署等方面开展巡察,加强对部门职责履行、权力运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巡察。严格工作程序要树牢“两职”意识,落实“两不”工作理念,围绕巡察重点、节点、方式,依法依规、有力有效开展巡察,确保巡察过程精准和巡察结果高质量。全力支持巡察市公安局党委要积极配合巡察工作,畅通问题反映渠道;领导干部要带头查找、整改问题;联络组要发挥协助沟通联络作用;巡察组要依规依纪履行职责;市公安系统全体民辅警要严格纪律要求,确保巡察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张家生强调,深化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巡察工作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加强监督检查,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要全力支持配合。市公安局党委班子、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辅警要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力支持市委巡察组的工作。要主动查找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主动配合查找阻碍发展的突出问题;要提供必要保障,成立专门联络组,落实工作人员,搞好联络服务;要如实反映情况,公平公正评价干部,把接受巡察监督的过程变成找差距、补短板、凝共识、促发展的过程。要坚持依规依纪依法要坚持“两不”原则,严格纪律作风,增强斗争精神,把“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贯穿巡察全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从主观、客观、思想、态度、动机、行为等多方面综合分析,做到定性、定责、建议精准;要坚持严守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川省巡视巡察干部作风纪律“十严禁”》等纪律规定,切实维护巡察队伍良好形象。

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何渝作表态发言,一是以最高政治站位,全新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最强政治担当,全力配合。配合巡察工作,为巡察组真实了解情况、高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三是以最实政治责任,全面整改。全面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到主观纠治挖根源,客观整改治根本,确保问题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据悉,巡察期间(3月20日—5月30日)设专门值班电话:17778590020,电子邮箱:bzxc17778590020@163.com,在巴中市公安局新老办公区、巴州区公安分局、恩阳区公安分局、市委巡察机构五个地点分别设置巡察工作专用意见箱;同时,启用“码上巡”,干部群众可扫描公开的“二维码”提交信访举报,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的9:00—17:00,受理信访截止日期5月27日。通信地址:巴中市巴州区白云台社区王望西路9号市委第四巡察组收,邮政编码:6360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五届市委五轮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公安局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