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提级巡察平昌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动员会召开

浏览:6821次发布时间:2024-09-04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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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第七巡视组要求和五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安排,2024年9月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提级巡察平昌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李力主持召开与平昌县纪委监委机关主要负责人的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省委第七巡视组副处级巡视专员、联络员胡楠到会指导并讲话,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李力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办副主任罗勇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程忆民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杨天斌、李伟及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县纪委监委机关班子成员、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县纪委监委机关及各派驻(出)机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胡楠指出,党的二十大作出部署,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巡视带巡察工作进行了制度安排,县纪委监委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巡视带巡察工作的重要性,主动接受政治体检。省委巡视组将派员全程跟踪指导提级巡察工作,定期听取巡察组工作情况汇报,定期研究解决巡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问题和困难。县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要加强对配合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承担配合巡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工作。县纪委监委机关要严格落实配合责任,全面做好工作汇报,根据巡察组要求,全面准确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切实配合开展下沉调研等各项巡察任务。

动员会上,李力通报了本轮巡察的特点重点、具体安排、有关要求。他指出,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省市委安排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从即日起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为期一个月左右的提级巡察,重点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贯彻一体推进“三不腐”和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情况。巡察组将认真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树牢“两职”意识、恪守“两不”原则,确保巡察过程精准和巡察结果高质量。同时,做好本次巡察工作,是市委巡察组和县纪委监委机关共同的政治责任,县纪委监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大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坚持同题共答,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罗勇指出,巡察工作是党的巡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化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把握巡视巡察的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深刻理解把握巡视巡察的工作要求,深刻理解把握开展本轮巡察的现实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巡察监督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全力支持配合,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接受监督,深入查找问题,严明巡察纪律,充分信任、大力支持市委巡察组的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本轮巡察任务。要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市委巡察组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巡察结果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为加快建设“一市四区三地”、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巴中新篇章贡献更多力量。

程忆民表示,县纪委监委机关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讲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巡察的重要意义,把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深化自我革命、加强党性锤炼的宝贵机会,作为提高工作质效、促进完善发展的难得契机。要把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落实好巡察交办事项作为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把配合保障巡察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和政治纪律,坚决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周密安排、落实上积极主动、服务上全力保障。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与时俱进,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进一步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助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悉,市委第四巡察组将于2024年9月3日至10月12日对平昌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提级巡察。巡察期间,分别设立信访联系电话:17778590020,电子信箱:bzswxc17778590020@163.com,并发布了四川“码上巡”二维码。受理信访时间为9月3日至10月9日工作日:9:00—18: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市委安排,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