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平昌县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浏览:358次发布时间:2025-11-05 分享至:

  按照五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10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平昌县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王鹏主持召开与平昌县公安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王鹏作了动员讲话,平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柳昆主持会议并作表态。 

  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岳江及巡察专员,平昌县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各派出所副职以上干部、民警辅警和职工代表参加会议。

  王鹏指出,巡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做好巡察工作是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共同的政治责任。本轮巡察将持续鲜明问题导向,紧盯关键领域和重点对象,集中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四个方面开展监督。重点检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履行核心职责情况、纵深推进集中整治和专项整治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情况、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平昌县公安局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扛牢政治责任、强化协作配合、畅通信访渠道、严格纪律要求,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坚持同题共答,积极支持配合,确保巡察任务圆满完成。

  柳昆表示,全局上下将把接受巡察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来,把“服从配合”贯穿巡察全过程,坚决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支持保障到位、纪律执行到位。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决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不敷衍。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成效,努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据悉,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5年10月27日开始对平昌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为期1个月左右的提级巡察。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5775710019,接听来电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开通电子邮箱:bzswxc3z@163.com,并在平昌县新华街东段袁三巷12号平昌县公安局办公地点门口设置意见箱。同时干部群众可扫描公开的“码上巡”二维码提交信访举报,信访受理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至11月27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市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平昌县公安局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