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关于四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浏览:80050次发布时间:2021-07-06 分享至: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1月下旬至2020年12月下旬,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巴中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1年1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应急局党委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市应急局党委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不遮不掩对待巡察意见,立说立行抓实3个方面11个问题的整改工作。截至目前,除需长期整改的问题外,其余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对在相关问题中失职失责的3名同志进行问责处理。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始终保持巡察整改落地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及时部署。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先后召开党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认领问题,深度剖析原因,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成立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党委委员、县级干部任副组长,局机关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组织有方、领导有力。

(二)压实责任。局党委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研究调度、分析研判整改工作,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局党委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直接抓,推动问题一个不漏、一改到底。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

(三)细化任务。印发《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各整改工作责任科室和直属单位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确保整改有力、压茬推进、全面完成。

二、聚焦整改目标,夯实整改举措,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地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还不到位,“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树得不牢”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目前,以分散自学、集中研学等形式开展学习近114场次。坚决扛牢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局党委定期听取应急管理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应急管理工作。目前,已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研究3次。印发《巴中市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方案 》,今年以来,已开展安全生产“五进”活动530余场次,开展防灾减灾类宣传讲座、培训等8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安全宣传资料近10万余份。二是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整治,制定《巴中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1个总方案、2个专题实施方案、12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市安办牵头组织成立7个督查组,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截至目前,已清理通道障碍物43处,对27个大型居民小区施划消防车道标线标志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排查整治特种设备隐患278起。排查整治城乡消防隐患937起。三是印发《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巴中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制定《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工作方案》,明确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落实“一主一干两辅”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应急基础。四是组建3支危险化学品应急专业队,市、区县按照不低于50人的标准组建地方专业扑火队伍28支专业救援队伍和2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验收并授旗授牌,新购置1辆72米大跨度举高消防车、1辆高层供水消防车,全面提升高层城市火灾应急救援能力。

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 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认识不足、举措不力”的问题。一是建立安委会、应急委和减灾委“三委”协调机制在应急委下设18个专项指挥部建立起“1+18”应急指挥工作机制,牵头对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体制机制完成调整,制定出台职责边界文件,厘清涉灾部门之间、市与区县、区县与乡镇之间应急管理职责。二是出台《巴中市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与汉中市、达州市、广元市签订区域应急联动协议,与巴中军分区和武警巴中支队签订《抢险救灾军地联动备忘录》,畅通了灾情共商共享、救援协作配合机制。三是印发《巴中市救灾物资救援装备管理办法》,会同市发改委制定《巴中市关于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市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对救灾物资和救援装备实现精准化管理和调拨,提升保障能力四是打通与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等部门视频会议互联互通,建立监测预警和灾害报告制度,牵头制定了《巴中市城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数据融合项目建设方案》,目前已经四届市人民政府第1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在报市财政评审中心开展财政评审五是印发《巴中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明确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响应条件,充分调动市级有关单位、应急救援队伍等力量参与救灾。

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重要指示精神的坚决性、紧迫性不够”的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针对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森林等5大类灾害,开展致灾要素、承灾体、历史灾害和综合减灾能力等风险要素的全面调查。二是编制了巴中市多灾种综合预警体系建设方案并报省发改委,积极争取实施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多灾种监测预警重点项目建设。三对智慧应急系统升级改造和与市应急指挥平台融合,完成一、二危险化学平重大危险源的信息接入,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可视化安全监管。四是积极争取建设秦巴山区隧道桥梁应急救援基地,配备大型抢险、特殊隧道桥梁抢险装备,以及建设信息收集和联动警报和应急指挥系统,满足秦巴山区桥梁隧道地质灾害、结构安全、机电,以及在建桥梁隧道工程应急抢险。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针对“局党委在贯彻执行一些上级决策部署中遇到困难绕道走,缺乏主动思谋、攻坚破难的恒心和毅力”的问题。一是督促铁厂坡煤矿和红岩煤矿按要求对井硐进行了封闭,并经省化解办验收通过后向社会进行了公告。二是印发《关于加快市级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制定《市级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方案》,会同市目标绩效办等部门,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约谈,联合开展督查暗访。截止目前,全市28处重大火灾隐患已完成整改27三是全面推进森林防灭火基础实施和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截止目前,已开设隔离带88.7公里,完成通往林下经济节点道路和林场通场部硬化路建设49.2公里,建设防火消防水池46座防火检查站20个,新购各类防灭火装备6013套(台)全市建成专业扑火队伍6支330人、半专业扑火队伍6支3610人。

3.关于“围绕应急管理主责主业履职有差距”的问题。

针对“对应急管理基础性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快编制《巴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力争在年内编制完成。二是理顺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职能职责,进行了岗位调整,充实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人员,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三是积极对接省应急厅及市发改委等部门,争取物资储备项目,待国家和省厅政策方案正式制定下发后参照执行。

针对“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统筹编制2021年执法计划,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复的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活动。二是全面排查执法公示和处罚案件录入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录入,做到应录尽录。协调落实巴州区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目前除当事人无执行能力或法院裁定终结行的,均已执行到位。三是合开展“创安2021”监管执法行动,举办执法业务能力提升和综合统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业务能力和事故直报、行政执法直报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落实《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事故调查,加强统计数据运用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

4.关于“巡察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针对上一轮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梳理全局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将《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表》报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备案,配合纪检组加强对风险点的监督。二是制定《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的工作方案》,对谈话次数、对象、方式、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分别在6月和12月统一收集汇总谈心谈话资料,并对未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的领导进行提醒。三是对巡察反馈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要求当事人作出情况说明,并进行了问责处理。四是加大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日常监督,切实推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局党委(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部署轻落实,传达学习纪委全会精神不及时,述廉述责不规范,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一是局党委2018年到2019年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学习情况进行整理,查漏补缺。二是制定出台《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将班子成员向局党委述责述廉常态化、制度化。一是会同驻局纪检组梳理全局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制定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台帐,加强对风险点的监督检查。四是制定《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的工作方案》,对谈话次数、对象、方式、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要求。

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的问题。

针对“局党委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超标准发放绩效工资、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的问题。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再次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以及中央、省、市相关财经纪律。二是修订完善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从制度上、程序上规范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进行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发挥效益。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对财务经办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对审核把关的科室负责人调整了工作岗位,并责成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讨。

7.关于“项目建设和政府采购履职不力、监管不严”的问题。

针对“局党委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在工程项目、政府采购中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存在违反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违规采购等问题”的问题一是局党委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谈话诫勉、全局通报的问责处理,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修订完善了《巴中市应急管理局工作规则》,并在第五章第三十三条中对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批和使用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三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开通“智慧安监”大数据板块,目前已实现正常使用。四是完善内控制度,理清各科室职能职责,加强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监管、严格把关,确保所有采购依法依规。同时,加强项目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8.关于“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针对“监督能力不强,落实“三个精准”要求有差距,对许多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在日常监督中存在不会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的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和执行监督的通知》,紧盯会前、会中、会后三个环节强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监督。今年以来,参加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11次,并就相关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开展“化·成”小课堂学习3次,重点学习党纪法规和中国共产党党史,参加中央纪委视频业务培训和市纪委监委机关政治监督调研培训各1次,今年选派1名年轻干部在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跟岗锻炼学习,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开展部分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拟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政治监督蹲点调研。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9.关于“局党委履行领导职责、发挥领导作用有差距”的问题。

针对“局党委领导班子凝聚力不”的问题。一是规范文件运转流程,严格按照文件运转流程,规范签署拟办意见和流转。主要领导严格按照分工负责制签批,坚决不越级签署文件。二是召开党委会组织专题学习,对局“三定方案”和领导班子分工方案进行组织学习,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和分工。三是加强沟通交流,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领导和副职之间、班子成员之间充分进行沟通交流,并严格按程序提交党委会审议,并邀请驻局纪检组参与监督。涉及全局重点工作或跨分管领域事项,主要负责人主动召集分管领导集体研究,不越级听汇报,严格按规定规则执行。

针对“执行党委议事规则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制度机制,对《巴中市应急管理局工作规则》《巴中市市应急局领导班子运行规则》进行修订,完善明确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决策规则、决策程序、决策落实等,切实提高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的决策效率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二是召开党委会对《党组工作条例》《《巴中市应急管理局工作规则(2021版)》组织再学习再强调,严格按《规则》运行,全面实行制度化规范管理。对提交党委会和办公会议题进行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对局长办公会代替局党委会议作决策的情况。三是局党委坚决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重大决策全程纪实等制度要求,邀请派驻纪检组全程列席党委会“三重一大”事项,全过程监督议事决策。

针对“局党委对单位突出矛盾解决不力”的问题。一是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思想问题,进行干部队伍的融合交流。二是严格按组织程序和要求开展职务职级并行工作。三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职工具体问题,补发符合条件的14位同志的安全生产监管津贴。

10.关于“党建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重业务、轻党建,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一是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的理念,局党委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党委书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二是制定《关于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细化分解落实党建责任。三是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选优的条件,党建工作薄弱、推进落实不力的党支部及直属单位目标及年度考核一律不评优。四是严格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组织机关党支部书记开展党建述职。五是严格落实以普通党员身份参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六是创建退休支部微信群,在群内发布学习、活动等通知,开展“云支部”活动。

针对“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升党建工作认识。印发《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对机关及党总支、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制定《关于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党总支、各党支部职能职责,常态化、制度化党支部各项工作。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强国”等载体,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并按规定开展了“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固原则上定每月25日左右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四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民主评议较真碰硬,达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11.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在局党委会上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政策文件,吃透相关政策、规定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动议酝酿、民主推荐、干部考察、集体讨论、干部任职等程序,全程邀请纪检组监督,确保选拔任用程序科学严谨和公开公正。对时任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学习并熟悉选人用人程序要求,确保以后的工作中不再出现同类问题情况

针对“干部基础工作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积极衔接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开展档案专审工作,落实专人对局管干部档案及相关信息进行核查核对,补充完善个人档案,按照工作要求统一移交有关同志的相关档案。二是稳定政工干部队伍,加强政工干部业务培训,组织政工干部交流学习,避免频繁换岗。

针对“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政策,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对时任经办人进行谈话提醒,并要求分别作出情况说明对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和工资晋档按照政策要求及时纠正错误。三是进一步加强编外人员的管理,建立临聘人员聘用制度、临聘人员考核制度

三、健全长效机制,搞好促进结合,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地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

(一)强化政治建设,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强化政治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加强思想教育、理论武装和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深化整改。持续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完善体制机制,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防止问题反弹,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针对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真正在“旧账清零”和“新账结算”方面下功夫。

(三)运用巡察成果,促进事业发展。不断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准确把握应急管理工作的历史方位和战略定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安全和发展,围绕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和市委“三市两地一枢纽”,以推进巴中应急“两示范三基地四体系”建设目标为抓手,推动全市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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