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民政局 关于四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浏览:111258次发布时间:2021-07-06 分享至:

      2020年10月27日至11月20日,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巴中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1年1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巡察反馈3方面11类33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并结合实际制订完善了财务内控等相关制度。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全面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传达学习关于开展巡察制度的重大意义和市委要求部署,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有力抓手,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业绩的重要方法,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全过程,强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坚持“为民爱民”理念,增强整改工作实效,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决防止敷衍整改和虚假整改。二是层层安排部署逐条逐项扎实整改。制定《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民政局反馈意见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建立详细整改台账。落实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是整改的直接责任人责任体系。切实做到认真改、坚决改、彻底改,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拖沓推辞,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持续抓好整改落实。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意见,机关党委在“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进行整改工作专项督查,汇总建立督查台账,做到整改落实进度一目了然。对督查出来的问题,坚持定期通报;对整改不到位、进度缓慢的单位做到严格逗硬问责。建立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党的建设以及各项民政业务融为一体,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奋力谱写新时代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新篇章。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针对“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深、领悟不透”的问题一是因时制宜,制定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为民爱民”大讲堂年度计划方案,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民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结合党史教育,定期组织学习。二是加强宣讲,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到社区、帮扶村举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两会精神宣讲报告会;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提高服务人民群众能力。三是突出民政兜底职能,围绕养老服务、儿童保障、殡葬改革、社工站建设试点、乡镇行政区划和村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等内容制定专题调研方案,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和群众进行调研,了解了群众所需所盼,解决了群众所急所难,达成了群众所想所愿。

2.贯彻落实新时代民政工作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有差距。

针对底线思维不强,编密织牢基本民生保障网、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完善儿童关爱保护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为未成年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定的基础,大力开展暖心慰问和政策宣讲活动,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覆盖慰问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00余名,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10余次,常态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活动。二是持续抓好“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并扩大保障范围。对全市59448名农村留守儿童进行摸排,对1990名父母就地过年未返家的农村留守儿童,通过委托监护、临时监护等多种方式落实监护责任,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落实临时监护责任,妥善安置,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新增认定50余名。三是研制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研究制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相关相关政策,积极开展大调研、大调查、大宣传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工作,实现了符合政策规定的对象应纳尽纳。

关于“对部分基础性兜底性政策执行变味走样。督促指导低保政策落实力度不够,一些区县在执行低保政策时仍然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动态跟踪不够,临时救助资金发放不规范等”的问题开展为期半年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清退了个别违规享受低保对象,归垫了巴州区解决金碑乡“食物中毒”使用的临时救助资金。

3.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推进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决策部署有差距。

针对 “对系统思考全局谋划不足。局党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不到位,在指导推进城乡社区基层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上缺乏系统思考、全局谋划,治理机制不健全,有效举措不多,未开展常态督导”的问题:一是建立了市县乡三级城乡社区示范联创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城乡社区示范点创建。创建便民服务型、社会组织参与型、智慧型、社区企业参与型5类社区试点,共9个试点社区。二是将落实基层治理“四议四调四评”工作法纳入我市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部署中,要求2021年底“四议四调四评”工作法全市实现全覆盖,不断规范基层议事协商制度。

针对“在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上用功不够。推动两项改革指导督促乏力,部分区县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一是市县两级均建立高规格的“到区县、到乡镇、到村居”的工作督导组,定时对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导,上下联动,有序推进。二是市委还将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落实的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要点工作、督导组专项督导内容,高位推动。

针对“社会组织引导发展与依法管理差距较大。动员激励和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社会组织协同高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能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一是通过学习先进经验、社工资格认定改革、开展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等方式加强全市社工人才培养。指导推进全市4个级省级试点、8个市级试点社工站建设。目前省级试点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和资金拨付二是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市(州)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21〕23号)通知要求,积极推动在市级全覆盖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园,逐步健全完善“省-市-县-街道-社区”全域联动的五级社会组织孵化体系。结合2021年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督促承担省级试点项目巴州区和南江县至少培育发展一家社工机构,市本级现已新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2家。三是14家无故未年检的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或警告的行政处罚。对因换届或干部兼职等原因未及时年检的9家社会组织,发出工作提示函,督促整改

4.履行基本社会服务职能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有差距。

针对“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有差距。局党组在推进养老服务工作上,管理监督服务不到位,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供给建设离目标任务差距较大”的问题:一是积极争取养老服务项目。积极向省民政厅和省发改委争取项目,着力补齐养老服务短板。2020年底,向省民政厅争取市县失能照护机构项目4个、县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4个,计划新增床位2510张,同时争取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7个、养老机构设施设备购置7个;同时向省发改委争取市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计划床位500张。2021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4759万元,比2020年增加1328万元。二是加大在建项目的督促力度。分管项目领导张建明同志带队对项目进度滞后的恩阳区三汇镇中心敬老院项目、明阳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以及恩阳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养护院等项目进行了现场督导,全市12个在建养老服务项目(公建),已完工3个,其余均正常推进。三是加大民间资本的吸引。继成功引进成都晚霞、成都祥富通等养老机构来巴投资养老服务市场以来,我们积极宣传巴中自然资源和养老优势资源,切实加强与重庆潼南、渝北、沙坪坝等地养老服务业合作,成功与上述三地达成推进养老服务框架服务协议,为加强川渝养老合作、现实川渝养老服务通办奠定了一定基础。

针对“殡葬改革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局党组落实2018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7次对殡葬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有差距。对‘坟地产’暴利、‘住宅式’墓地、违建豪华墓活人墓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通过主动与省厅汇报争取,南江正直、通江沙溪、恩阳兴隆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已获省厅批准,并得到共计220万资金支持,同步开展试点前期准备。二是督促指导在建的3个县级殡仪馆和公墓建设加快推进,其中巴中市殡仪馆已完成主体建设,正在进行装修,通江县殡仪馆已完成建设投入运行,平昌县殡仪馆按进度推进中。三是召开巴中市殡葬联席会议,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持续推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针对“社会服务类民生项目建设滞后。局党组对重点项目建设监督不力,存在‘开工慢、进展缓、投运难”的问题:一是组织专班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省民政厅及市政府领导亲临施工现场进行调研,省厅通过发点球督促推进滞后项目,并在全省民政系统以“红黑榜”通报。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亲自到施工现场指导督促。现市民政系统13个进度滞后项目,已全部整改到位13个,省民政厅销号11个二是加快推进适老化改造项目。拟制我市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通过实地踏看,时时提醒,定期汇总等方式,督促各地抓紧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截至目前,各地正加快项目推进力度,全市已完成适老化改造任务100户,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5.督促直属事业单位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

针对“5个直属事业单位人员与局机关人员混岗使用严重,致使直属事业单位普遍存在职能发挥不充分、创新推动不力等”的问题持续探索调整事业人员工作岗位,逐步消化人员换岗问题。严格对照单位三定方案职能职责,充分发挥直属事业单位职能

6.巡察整改不彻底。

针对“2016年市委首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制定《巴中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组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

7.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压力传导和监督不到位。

针对“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专题研究较少,党组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有差距,亲自安排部署少。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少”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印发市民政局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部署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督促检查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印发了《中共巴中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以“机关病”整治为着力点,强化对干部队伍管理,不定期对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效能建设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执纪问责。

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

针对局党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度不够的问题组织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政策规定再次深入学习,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各项规定,加强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修订完善并印发了《巴中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发放定额交通补贴和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办法》《巴中市民政局内部采购制度》等,对堵塞漏洞、防控财务风险进行制度约束。

针对局党组在纠正‘四风’问题上未做到持之以恒,部分‘四风’问题在个别领域依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并未完全摒除的问题:一是2020年第一季度营商环境“好差评”评比中全市最后一名的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和“典型榜”黑榜通报,分管领导对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加强业务工作培训,提升工作能力。以开展营商环境“好差评”工作为契机,制定了救助管理工作预案,全程跟踪“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全面提升了热线办理质效。三是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对值班值守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明确带班领导和应急处理预案。

9.局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

针对“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边界不清,权责混淆”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巴中市民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和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二是建立、健全“三重一大”执行监督制度,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采用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是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整理,完善归档。

10.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针对局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抓好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和谈心谈话,发挥“学习强国”平台的作用,做到用理论体系来指导工作实践。二是制定年度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的机关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书记既是党组织负责人,更是党建工作负责人,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

针对机关党委履职不到位。重要事项审核把关缺位,对下属党组织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失之于软,党员发展滞后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抓好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和谈心谈话,发挥“学习强国”平台的作用,做到用理论体系来指导工作实践。二是严格履行机关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并于年初专题研究了2021年度机关党建重点工作计划,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及时跟进学习,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项目、经费内部审计工作,及时督促各业务科室开展业务经费监督管理。四是按照程序规定组织各支部认真开展换届选举,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及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民主生活会要求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强力提升政治自觉、政治担当。二是深入剖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已全面对标整改,并从工作现象反思思想根源。三是严实队伍管理,深化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完善机制,补齐短板,从守住底线、提升能力、增强政治担当等方面加强队伍管理。

针对组织生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按照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做到了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并做好相关记载。二是结合各党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机关党委对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11.干部基础工作不扎实。

针对“干部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对个人档案资料未及时装入干部人事档案的经办人员余馥兰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补齐梁涌泉、王凯个人档案中缺少的考核资料,除考核资料外其它应装入档案中的相关资料及时清理并装档。三是结合档案专审工作,对职工档案进行专审“全覆盖”和“回头看”,完善干部个人人事档案资料。

三、强化成果巩固,注重常态长效抓整改

一是强化抓长管远的机制建立。在将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的同时,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做到标本兼治,真正活化运用整改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巴中民政人创业的活力和动力,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强化固本培元的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理论武装,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绝对可靠、清正廉洁的本色。

三是强化以案促改的实效体现。以巡察反馈“案例”为突破口,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决支持配合好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台、积极支持。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等六大纪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发扬钉钉子精神,切实增强转变作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27—5260774

  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