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四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浏览:196128次发布时间:2021-11-30 分享至: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公用事业集团开展了常规巡察。2021年6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公用事业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截至目前,巡察反馈共涉及的4个方面13个问题29项内容55项具体表现,已研究制定整改措施71条,整改完成51个,正在整改20个,制定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及考核评价办法》《资产管理办法》《干部职工档案管理规定》等10余项制度,批评教育4人,诫勉谈话1人,谈话提醒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地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集团党委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委员为副组长,经理班子成员、各部门及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效果不明显不销号”工作要求。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相关单位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力保证了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二)抓实责任分解。根据巡察整改要求,集团党委先后召开了2次巡察整改专题党委会,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3个问题29项内容55项具体表现,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针对选人用人和上市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专项整改措施。对整改工作实行清单制管理,列出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市委巡察反馈选人用人问题整改方案》《市委巡察反馈上市问题整改方案》三张清单,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过程实行销号制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直至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强化监督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集团纪委聚焦监督首责,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通过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精准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对进度滞后、浮于表面的及时谈话提醒,对简单应付、虚假整改的严厉批评并责令重新整改。开展专项实地督查3次,及时督办整改工作缓慢、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单位),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二、直面问题,扎实整改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第一要务、党委会第一议题,坚持不懈、常学常新。二是修订完善了《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研究决策的详细流程及责任追溯机制,提升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贯彻落实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决策部署,完成了下属企业明峰燃气公司自然人股权收购工作,于7月底变更工商登记注册,全面完成集团组建工作中各项改革任务。二是贯彻落实创建“全省最优、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制定了《营商环境专项考核实施办法》《2021年营商环境指标提升行动方案》,精简申报材料,规范业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质量。三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下属各企业分别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配套制度,筑牢安全生产制度防线。

3.关于履行国有企业主责主业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持续加强内控管理,提升经营水平,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预计今年可实现利润7000万元。继续开展股票定向发行,预计在2021年底将开展第二轮股票定向发行。二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提前做好偿债资金计划,按期偿还借款,未出现借款违约情况。组建专班全面清理应收账款,收回资金235万元。三是制定了《非生产性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加强资产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四是积极争取二次供水地方立法,二次供水立法条例初稿已上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征求意见后已报至相关主管部门。

4.关于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聘请专业咨询机构编制《企业文化建设战略》,并进行公开发布,培育具有公用事业特色的企业文化, 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认同感,促进集团各级各部门之间的紧密融合。二是拟定了《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目前已在征求意见阶段。按年度制定人才招引规划,加大人才招引力度,优化人才数量和结构。三是加强员工岗位能力培训,不断提升员工岗位能力水平,开展档案管理员职称培训、焊工培训等专业技能培训。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1.关于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制定了《2021年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年度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导落实。二是党委书记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廉洁谈话会,听取班子成员、集团部门和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情况汇报;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职工开展廉洁谈话,专题研究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逗硬执行财经纪律,杜绝超范围报销费用、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四责”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责任内容,厘清责任边界。二是完善“1+N”大监督体系,在集团党委领导和纪委统筹协调下,各成员部门联合开展监督工作,形成各司其职、统一行动、分工负责的监督机制,涵盖监督事项的建立、执行、指导、整改各个过程,实现了监督力量的有效整合和信息共享,提高了监督质效。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每年召开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述职会至少1次。二是建立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每年召开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班子和个人检视问题的重要内容。三是制定了《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结合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自身分管工作,确定至少1个基层党组织作为自已的党建工作联系点,加强对所分管联系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指导,坚持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开展1次工作调研,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2.关于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范基层党支部委员选举、增补等程序。二是根据市国资委党委每年分配的发展党员名额,科学统筹安排集团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党务工作者、基层一线和青年人才中发展党员,今年共发展10名党员。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及考核评价办法》,采取“制度推动、考评促动、追责驱动”的方法,规范基层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二是将主题党日活动纳为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活动创新、活动质量和活动效果作为基层支部创先争优评比的重要衡量标准,对活动开展不认真不严肃的支部严肃问责。

4.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拟定了《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明确引进人才条件、流程、方式、培养、教育、待遇等内容,严格招引程序,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二是制定了《干部职工档案管理规定》,规范档案管理。三是制定了《职工招聘管理制度》,明确职工招聘条件、流程、方式,规范开展职工招聘工作。四是严格执行干部职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管理规定,进一步全面清理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情况,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

四、上级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关于对上轮巡察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彻底,未抓长抓常的问题。一是完善党建工作制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对下属支部党建工作监督指导。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九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三是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全面清理“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逐一督促整改规范。

三、巩固成果,确保长效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集团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党委带头,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

(二)整改措施再明确。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健全问题、任务和责任“三张清单”,对照清单逐一销号、逐项落实。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

(三)制度建设再加力。坚持把当下改与长远立结合起来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源源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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