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 关于四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浏览:197846次发布时间:2021-11-30 分享至: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330日至430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市目标绩效办开展了常规巡察2021年7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目标绩效办反馈了巡察意见。市目标绩效办坚定贯彻中央及省委、市委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务实整改举措,有力整改落实。针对巡察反馈3方面10问题,对应制定49条整改措施。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45条,其余4条已完成阶段任务并在年底完成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扛牢政治责任坚决以“最强力度”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成立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主任和有关科室负责人为副组长、成员,负责领导推进整改工作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科室切实担负整改具体责任,分工负责、共同促进、常态汇报,保证反馈问题如期整改销号。

(二)盯紧反馈问题,坚决以“最硬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印发《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目标绩效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对标对表推动整改落实

(三)着眼常态长效,坚决以“最高标准”巩固整改成效。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做好业务工作相结合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抓落实的成效跟踪,提高目标绩效管理能力,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坚持当下改长久立并重,把建章立制贯穿工作始终对表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制定完善制度16项,构建管长远、管根本的长效机制,实现用科学机制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常态、长效。

二、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落实的重要论述精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四史”贯通起来,高质量召开5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会。注重创新方式载体,采取“集中学习指定书目+班子成员作专题辅导+干部职工谈学习心得”等形式,引领干部职工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二是用好用活“学习强国”平台、工作交流群、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定期推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及省市重要会议精神等,引导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三是积极参加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全省市州两个代表之一,参加“第9期全国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能力建设培训班”学习研讨,在中心组学习会上以“传承延安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督查工作”为题作辅导报告,示范引领干部从讲政治的高度理解、把握、深化目标绩效管理工作。选派1名业务骨干上派省政府督查室锻炼1年,学习借鉴省上目标绩效管理经验,贡献巴中目标绩效管理智慧和力量。四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落实的重要论述作为全市目标绩效管理业务会重点学习内容,并列入全市目标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会议议程。市政府四届第208次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环节解读、宣传《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助推全市学深、悟透、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狠抓落实决策部署。五是提高政治站位,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调整理论中心组成员。结合市委学习安排,紧扣主责主业和党史学习教育要求,科学制定学习计划,现已召开4次学习(扩大)会议,其中:专题学习《政府督查工作条例》1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1次,专题学习中共党史2次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强全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统筹。今年以来,已召开3次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及时传达中央、省委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常态督查掌握情况予以通报,倒逼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纳入2021年全市目标考核,逗硬考核问效。制定《全市2021年减负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对照方案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落实情况督查调度。截止目前,已开展专项督查3次,向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专题报告3次,有力推进全市减负任务落实。三是配合市委办、市政府办建立文件、会议审批管理和通报制度,发文实行限额管理,会议尽量合并套开。今年以来,会议、文件数量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精文减会取得务实成效。四是带头落实“四不两直”暗访督查工作法,减少资料、报表频次,不再要求被考核单位上报目标完成自查报告,对发现的动辄要求部门上报总结、报告的坚决予以规范、纠治,以实际行动引领全市规范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基层减负切实有感。五是制定市本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严格落实督查检查考核备案制度,对未纳入计划的“一事一报”。常态通过部门自查、暗访督查、直报点倒查等方式,收集擅自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线索,重点纠治市级部门擅自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的行为

3.履行目标绩效管理和督查督办职责有差距。

1)关于督查督办的政治性、精准性、时效性体现不充分”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精神,出台《巴中市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督查工作制度》,推进规范督查,提高工作效能。二是紧盯决策部署落实的堵点、难点,深入了解情况、找准问题症结,积极通过暗访督查,掌握以点带面的问题线索,为领导调研和现场办公提供决策参考,为辅助决策、完善政策提供支撑。在今后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或督查督办过程中,注重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强化县(区)和市级主管部门对接协调,做到任务有机承接、资源合理调配、工作统筹落实,凝聚工作合力。持续加强跟踪督办,定期梳理落实情况,现场核实报送数据,实事求是考核评估,对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的,逗硬通报扣分。三是加强“督帮一体”,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帮助基层解决需要跨地区、跨部门协调的困难和问题,做到边督查、边协调,促进问题有效解决。四是完善督查事项的立项和台账管理制度,定期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上报告督查情况,深化“督考结合”,在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评中逗硬运用督查结果。

2)关于目标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市目标绩效管理暨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7月,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和完善。截止目前,已经召开领导小组会议3次,审议《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六个十大评选办法》等制度文件,研究决策目标考核事项。二是出台《巴中市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目标绩效管理重大工作事项规范运行制度》,坚持制度引领、强化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全市目标绩效管理工作。三是积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科学分解年度目标任务,既体现跳起摸高,又体现量力而行。严肃考核纪律,杜绝“打和牌”。考核6个县(经开区)的指标必须排出6个名次,不允许并列;考核市级部门的指标不少于6个等次,且前3个等次均不超过25%。维护目标权威,不随意受理县(区)、被考核部门(单位)调整目标事项。

3)关于督查考核的力量整合和方法创新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建立专班、落实专人跟踪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转办线索核查,确保及时办结销号。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精神,积极探索成立巴中市目标绩效信息中心市委、市政府“互联网+督查”信息化平台。二是建立在岗锻炼制度,从县(区)和市级部门抽调优秀年轻干部充实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力量。今年来,先后抽调4名干部参加调训锻炼;7月,公开招录2名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到岗就位。2021年以来,1名同志获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先进个人;1名同志获“市直机关共产党员先锋示范岗”;1名同志获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公务员三等功;1名同志获“全市十大优秀引进人才”,目标绩效干部队伍素质持续提升。三是加强对市重点工作督查组的指导和服务,紧扣市委重点工作,把群众关心期盼的大事要事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始终确保督查考核服务中心、服务人民。出台《市重点工作督查组日常管理办法》,管理更高效、保障更有力。四是完善建立部门协同督查机制,充分发挥部门的行业监督、指导作用,常态组织市级部门开展专项督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情况

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抓实责任分工,认真制定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分解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内容,责任到人、压力到人,常态开展问效工作二是健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机制,2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通报典型问题案例,观看《越界》《强力打伞破网》等警示教育专题片,主要负责人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专题部署,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三是“第一责任人”表率引领,室务会每半年听取一次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主要负责人定期向纪检组沟通、汇报情况,带动班子成员主动抓、严格抓、经常抓。班子成员深入分管科室开展廉政谈心谈话,盯住“机关病”典型表现,及时发现和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四是结合公务员平时考核,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与评先选优、表彰奖惩、年度考核挂钩,强化实绩导向、激励导向,按季度组织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5.关于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深度不够”的问题。一是驻办纪检组持续健全完善一单一表一函工作机制,细化主体责任清单,定期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积极推动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驻办纪检组聚焦巡察反馈主要问题表现,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逗硬整改。驻办纪检组督促被巡察单位认真开展岗位风险排查工作,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短板,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强化制度刚性执行落地,推动风险防控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市目标绩效办全力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主要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向纪检组沟通有关情况,分管领导、综合科与纪检组常态保持工作对接,积极响应监督执纪工作安排。

6.关于监督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建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试行),明确采购业务控制内容、标准和流程,严格按照财务规范实施采购,切实堵住财务风险漏洞。二是强化公务卡管理。组织在职干部学习《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和《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公务卡管理规定和要求排查、清理干部持有公务卡情况,做到应办都办、能办尽办;持续推进公务卡强制结算,凡是不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支出的,原则一律不予报销。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推荐财务人员赴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参加“巴中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学习,积极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反诈骗”“整治地方财政收入虚假问题专项行动”“公务员津补贴清理”“报废资产处置”“政府采购”等5次业务培训,财务人员财经纪律意识、专业能力水平逐步提升。四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认真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帮扶”活动,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在人员极度紧缺的情况下,选派1名年轻骨干为驻村工作队员、2名新进选调生任挂联村党支部副书记,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支持、推动驻村帮扶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7.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2021年4月,印发《市目标绩效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明确5个方面13项任务,建立《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具体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督促相关任务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领导班子定期在室务会上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机关支部书记多次召开支委会议抓落实。二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做到学习讨论在支部、讲党课在支部、组织生活在支部、示范作用发挥在支部、工作检查指导在支部。建立机关党建督查、提醒制度,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报告内容,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内容。2021年8月,机关支部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检视发言和自我批评,接受其他党员批评建议。强化党员教育管理,认真按照党员发展规程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压实培养联系人和机关支部责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和培养考察。

8.关于“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压实主要负责同志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分管副主任专责责任,压实党建业务同志直接责任,推进《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建立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讲党课任务清单,台账管理任务落实。创新开展党员组织生活,组织参观通江王坪烈士陵园、川陕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川陕苏区将帅碑林,观看抗美援朝系列影片、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等主题党日活动10余期,党史学习教育期间开设“每日微党课”,现已编制70余期。支部活动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党内组织生活趋于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主要负责人牵头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亲自审定民主生活会方案,亲自组织谈心谈话,亲自把关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带头接受上级党组织督导、指导。四是切实抓好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照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现已全部整改销号。

9.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领导班子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整体谋划和阵地管理,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任务落实清单,常态开展专项督查。室务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听取责任制落实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及成员民主生活会报告内容。加强单位微信/QQ工作群、门户网站等网络空间的监管,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三是严格执行涉密文件管理法律法规,意识形态有关文件一律加密管理,按定密程序确定文件密级。组织专班对机关涉密电子政务内网、涉密文件管理进行自查清理,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保密三员,干部保密意识、机关涉密工作显著增强。

10.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文件精神,加强干部人事业务培训组织干部选拔任用专题学习培训,统一思想、严明纪律,压实相关人员选人用人具体责任,提升选拔任用干部专业能力严格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逗硬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印发《市委第九轮选人用人巡察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就选人用人、干部监管方面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选人用人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如期交账。严格落实选人用人监督政策,把“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于2021年底认真组织开展。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摆在突出位置,专题传达学习全市严肃换届纪律暨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对换届纪律“日提醒、日监督、日报告”,单位换届纪律宣传到位、监督提醒落实坚决、干部换届风气纯正。

、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巡察整改责任到岗到人。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压紧压实巡察整改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确保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一丝不苟地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持续督导问效,确保巡察整改措施落地落细。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对需长期持续整改的事项扭住不放压茬推进,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坚决严肃问责追责。

(三)全面复盘总结,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见实见效。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一体推进,落实整改与推动目标绩效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坚决做到整改不彻底不放过、成效不明显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27-526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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