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浏览:57378次发布时间:2023-07-27 分享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4日至4月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卫生健康委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7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行动自觉。党组始终把讲政治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各环节,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精神,深刻认识对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开展巡察,是市委对卫健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卫健系统干部职工的关心厚爱,是纵深推进委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难得机遇,必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坚持以上率下,形成整改工作合力。市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问题,督促提醒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支持驻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推动形成整改合力。成立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统筹协调。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主动认领巡察整改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办检查,扎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各相关科室和责任单位切实落实整改具体责任,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推进整改落实。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工作任务。巡察整改意见反馈后,党组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迅速研究制定《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清单》《巡察整改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清单》等文件,将反馈问题整改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并对整改内容、整改要求、整改措施、时间步骤进行详细部署,形成了详细的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四)严把质量标准,注重整改工作实效。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把靶向施治和举一反三结合起来,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动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以严实作风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印发《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派员到会指导点评,领导班子成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通过监控调度、听取汇报和健全制度等措施,坚决防止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确保整改质量。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卫生健康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1)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抓紧抓实抓细”等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扛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牵头责任,抓实抓好各项工作。一是规范建设发热门诊,2020年11月对省通报的4家医院负责人进行约谈,挂牌督办,常态跟进,2020年12月2日全部完成改造且达标率100%,全市共建成发热门诊18家。二是强化院感风险排查,2021年8月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院感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市院感风险排查,并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对省通报的1家医院进行行政处罚,并在全市通报批评。三是加强市级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提前2个月谋划启动市本级第二轮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及时筹措资金和制定物资储备清单,按规定确定物资储备企业,并督促储备企业按照储备清单做好储备工作,加大物资轮换力度,及时替换近效期物资,做到应储备尽储备、实物储备,确保物资储备不断档,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的问题。认真落实新时期、新形势下中医药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巴中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用项目建设推动中医药工作有服务载体、有创新平台。目前,该项目正在实施项目主体、附属设施等基建工程,正在加快缺口资金筹措和遗留问题处理,力争早日投入运行。

2.深入实施“健康巴中”战略,推动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到位。

3)关于“厚植发展优势的思维不强,融入新发展格局有差距”的问题。立足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全面谋划突出我市优势、群众迫切需求、操作切实可行、加快老区发展的重大项目,抢抓政策“窗口期”,力争将更多的大项目纳入国省项目库。《四川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明确支持巴中打造川陕革命老区区域卫生健康中心。在国家“新基建”项目中,编制45个项目,总投资65.5亿元,首期纳入3个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6亿元;加大托育服务项目储备力度,争取到位188个托位项目,纳入国省补助。

4)关于把“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有效落实到工作中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有力破解人才短板,通过赴知名高校引才、公开招聘人才等方式促进人才提质增量,加强人才培养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学毕业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截至2021年底,巴中市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67人。二是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出台《关于印发巴中市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综合防治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截至2022年9月,全市结核病报告发病率65.69/10万、常住人口艾滋病检测覆盖率30.15%,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三是加强抗菌药物管理,印发《关于2022年抗菌药物质控督导工作的通知》,对重点医院开展督查,全市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持续下降,符合省级目标要求。四是有效落实惠民政策,对部分县(区)77名对象计划生育奖(特)扶资金未及时发放到位的问题,及时与相关县(区)一并整改,已全部打卡直发到位。五是扎实推进“一老一小”重点人群健康照护服务,印发《巴中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到2025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布局合理、主体多元、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覆盖城乡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在2022年完成市级民生实事托位1038个。据统计,截止2023年5月底,全市能提供托位4662个,每千常驻人口达到1.72个,完成省目标任务。

5)关于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不到位,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能力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市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和考评奖惩,对县(区)项目实施情况实现季度随机抽查,日常管理现场评价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评价,与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挂钩。二是组建专班到部分县(区)基层一线对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情况进行专项调查,督促县区及时全面兑现乡镇乡村医生职业保障和生活补助。三是会同市医疗保障局,对基层撤并乡镇卫生院收费标准可自愿申请按原医院等级收费和医保报账,医护人员执业范围按照《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执业注册地点开展诊疗、护理等工作。

3.全面履行领导职责不到位,发挥领导作用不充分。

6)关于“班子建设不够有力,履职尽责存在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对民主集中制再次学习。二是坚持党组研究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100%纳入会议审定后实施。

7)关于“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严格,党组会缺乏统筹、程序不严、质量不高”的问题。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委务会、职工会再次学习《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规则》,坚持党组研究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严格党组会议申报、把关审核,确保重大事项不遗漏,非重大事项不纳入党组会议题,党组会议题单经党组书记审定后不变动,不临时增加议题。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8)关于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再次学习《巴中市市直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派驻机构述责述廉办法(试行)》,明确述责述廉的要求和内容。二是细化工作安排。修订完善《中共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印发《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细化分解任务,强化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要求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领域的监督管理,严格把关分管领域科级干部述责述廉材料,杜绝边改边犯。三是加强督促落实。联合驻委纪检监察组适时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倒逼责任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9)关于“以案促改”抓而不力、效果不彰的问题。一是加强喊醒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感言41篇。二是加强系统教育,组织全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党政负责人赴四川巴中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同时,督促各县(区)分层分级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做到全市卫健系统全覆盖教育。三是加强身边教育,结合机关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作风整治,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议,系统梳理通报近年来全市卫健系统6个方面13起典型违规违纪违法案例,以身边事和身边人开展警醒教育,“一把手”严肃认真开展集体约谈,有效提高“以案促改”质效。

10)关于“权力运行监督存在短板,内审工作虚化”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印发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通知》,对职责与权限、机构与人员、审计实施、审计整改、审计结果运用、奖励与处理再次明确。二是认真梳理排查党风廉政风险点,深入分析研判,制定防控措施,形成管理台账,实行集中规范管控。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机关财务后勤管理规定》要求,逐级审核报账资料,确保要件齐全、事件真实、流程规范。

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病灶难除。

11)关于“慢作为”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不及时研究、批复下属单位重要请示事项时有发生的问题。规范委属各单位请示文件公文运转,请示事项中需党组会、委务会讨论研究的,责任科室及时做好汇报申报;需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的,积极沟通协调;不能研究解决的事项,及时回复并做好解释工作。截至目前,委属各单位的请示事项均及时有效办理,无“慢作为”情况。

12)关于从根本上破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力度不够。践行宗旨意识有差距,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卫生健康问题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问题。一是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开展督导调研检查,2022年以来已派出120人次前往基层或一线开展调研督查,实现了县(区)和委属单位全覆盖。二是健全“12345”办理机制,明确责任科室,落实专人负责,2022年以来已办理“12345”案件1232件,满意率达98.75%,投诉医护人员服务态度和责任心的问题占比呈现下降趋势。三是持续加强行风建设,2023年在全市医疗领域开展作风专项整治年行动,重点整治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规收费和诱导消费等10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目前第一阶段任务已完成,覆盖全市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245家、医疗卫生人员1.6万余人。

13)关于“机关病”较为突出的问题。认真落实“以基层为重点”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加大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现场调查、指导、帮扶力度,统筹及整合各科室调研项目,做好全年调研指导计划,采取综合督查调研方式对县(区)和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进行现场调研,准确掌握基层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2022年以来,开展专项调研27次,实现了县(区)和委属单位全覆盖。

3.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

14)关于“委党组制度规则意识不强,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加强财务规则学习,再次集中学习《机关财务后勤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遵守财务规则的意识。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除大额培训费用(10万元以上)和省人民医院的干部保健经费及部分大额合同外,其他资金支出一律通过公务卡结算。三是加强大额资金监管,严格落实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大额资金支付方式,一律通过对公转账方式结算;进一步规范个人借款行为,严格执行借前审批,把握额度,明确归还时限。

4.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不力。

15)关于日常监督“宽、松、软”,靠前监督力度不够,监督质效不高的问题。驻委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结合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风险点位,进一步找准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细化监督检查方案,明确监督检查内容,逗硬开展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问题台账,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式”管理。监督检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反馈单位整改到位;涉嫌违纪违法需要追究法纪责任的问题线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严肃追究责任。运用好、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机关党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

16)关于机关党建呈弱化趋势,聚焦主责主业不够,职能作用未有效发挥,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指导督导不够的问题。2022年7月,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共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书记和新一届中共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委机关支部和委属各党支部均按期换届。加强对委属单位党组织的督促指导,2022年7月对委属各单位的党建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2023年1月29日组织对委属7个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现场述职测评。

17)关于机关党建规范化水平不高的问题。一是建立委党组班子成员联系委属基层党组织制度,委党组班子成员全覆盖挂联委属7个基层党组织,定期到联系党支部讲党课、开展指导,2022年以来委领导班子成员到委属单位讲党课6次。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委党组班子成员均未出现无故不参加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情况。三是提升主题党日活动质量,2022年以来,委机关党支部和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党支部已按期开展18次高质量的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加强对委属单位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认真清查整治党务工作突出问题,规范认真开展党内各项活动。

18)关于党员发展失范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掌握程序和规定。二是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加强对入党申请人的条件、信息、资料审查。2022年以来,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共按程序发展入党积极分子31人,确定发展对象8人,接收预备党员10人,预备党员转正7人。

2.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

19)关于干部动议没有明确到人到岗的问题。一是集中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二是认真执行《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规定,深化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提出启动建议、比选、沟通酝酿、形成独立的方案,明确到人到岗。

20)关于未差额提出干部会议推荐参考人选的问题。一是集中认真学习并准确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办法》规定要求。二是2021年12月以后,自查未发现问题,已认真执行《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办法》,落实差额推荐要求。

21)关于公示期未满任用干部的问题。一是集中认真学习并准确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办法》《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讨论决定办法》。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考察公示规定和任前公示制度,公示期未满不得提拔任用。三是严格执行干部监督管理有关规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22)关于干部兼职、经商办企业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政策学习。再次学习《关于从严把握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管干部在企业、社会组织兼职的通知》,学懂弄通政策界限,教育干部严守法纪、廉洁自律。二是深化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委机关、委属单位领导干部兼职情况,对市本级卫生健康系统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违规取酬等问题再次集中整治。三是强化督办落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落实监督责任,对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普通干部督促整改。目前,除3人外(1人因入股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暂不能办理股权变更;2人已完成股权转让,但因《公司法》有关规定,在市场监管平台暂无法变更身份),其余已经完成整改。

(四)关于“上级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边改边犯、改后再犯情况时有发生。

23)关于“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甚至不上党组会研究”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规则》《机关财务后勤管理规定》,对大额资金支付、重大事项决策均通过委务会、党组会审定同意后实施。2022年召开党组会38次、委务会14次研究重大事项,未出现重大事项不经集体决策的情形。

24)关于“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执行不好”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再次学习《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提升规则意识。二是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在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先由县级干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最后作决策。

25)关于“违规将大额财政资金支付给个人”仍然存在的问题。再次学习《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财务后勤管理规定》,2020年1月起,未出现违规将大额财政资金支付给个人的问题。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巴中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从政治和大局高度系统谋划卫生健康工作,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努力将更多的卫健项目纳入中省项目库。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坚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纵深推进行业管理,常态开展廉洁行医、依法行政警示教育,持续加大医疗领域作风整治力度,大力开展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始终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绝不袒护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始终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引导党员干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巩固整改成效。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持续发力、精准施策、攻坚克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提升整改效果,防止反弹回潮;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工作调度和调查研究,紧盯不放、持续整改、见底清零。

(三)推进事业发展。坚持以改促建、以改促治,持续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运用,紧紧围绕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准确把握卫生健康工作历史方位和战略定位,以建设“健康巴中”为主线,奋力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巴中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贡献更大的卫生健康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27-5256661;巴中市江北大道西段49号601室,邮编:636000。

 

                                                        中共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3年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