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强化审理“四举措” 从快惩治“微腐败”

浏览:8403次发布时间:2017-06-14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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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村宣布处分决定书现场

“今天听到对我们村原书记的处分决定,我认为现在的纪委办案效率就是高,对我们农村的腐败问题零容忍、不手软,很快就把我们村上的这个案子调查的清清楚楚,还我们老百姓一个明明白白,我们很满意”。在南江县雄岭村警示教育大会上,一群众激动地说到。

这是今年4月,在南江县雄岭村召开的给予该村原党支部书记谢某违纪问题的处分决定宣布会上的一幕。谢某自201112月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主任期间,挪用滞留公益林和村道路补助资金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巴中市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四项措施,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对微腐败的查处力度,对查处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快审快结快处理,确保了纪律审查的综合效应。去年以来,全市快查快结农村基层干部(社区)违纪案件525件,党政纪处分46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

开通案件审理“绿色通道”。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类的“微腐败”案件,开通审理“绿色通道”,实行快速受理、优先审理、迅速处理,扩大查办案件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实行案件提级交叉审理。对全市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带有普遍性或有指导意义的重大、疑难且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案件,经案件查办单位申请,上提一级审理,或者由上级审理部门指定其他县(区)、乡(镇)交叉审理。

强化案件办理监督检查。加强对县(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查办的“微腐败”案件的审理业务指导,确保案件质量。加强对此类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执行处分决定不打折扣、不打白条。

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强化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类案件处分结果的运用,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采取扩大处分决定宣布范围,将处分决定宣布会开成警示教育会,邀请受处分人员所在乡镇村社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及附近村社党员干部参加处分决定的宣布会,让大家获警示受教育。今年以来,在肖家河村、雄岭村等10多个村(社区)召开了这样的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基层党员干部,消除基层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让基层党员干部真正明底线、知敬畏、守法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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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某村宣布处分决定书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