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昌县纪委监察局浏览:7558次发布时间:2017-06-15
“不学政策蛮干,现在受处分,教训深刻。虽然现在我不是支部书记了,也要加强学习,以后我参与村议事时一定按政策为村两委建议……”
“乡上宣传的是按贫困户每人1千元拨付,用于我们发展产业,实现增收的,可到村上几个干部乱整……”
“不按政策乱决策,受处分是应该的……”
受访贫困户还生着气,对支部书记和村委的这种处理有意见。
“这个决定是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决定的,不是我个人决定的,我没多大错……”当镇纪委第一次找时任支部书记李正兴谈话时,他还振振有词,没有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
李正兴为欺瞒镇政财所检查,还让各社社长给2014年脱贫的37户建卡贫困户做工作,要求孙良秀等37户贫困户按照到户项目资金预拨计划打了37张共计10万元领条给村委用于入账。
“他们找到我,叫我写个领条,但我没拿到钱,说是让我捐给学校。”
“原本我是计划卖两头小猪,可是我3个人领到手不到90元,你说如何卖……”
经查,分到社的钱,各社处理方式也不一样。其中5个社则按贫困户和非贫困户每人29元的标准直接发放,另5个社则将钱用于社饮水工程、社道路整治等支出,最后下剩1715元村上也用于村公益事业建设支出,有的贫困户一分未领到。
“我作为村主任,的确有责任,没有及时向支部书记提出这个资金的使用性质,也同意了。我将以此为鉴,时刻警醒,加强学习,务实做好工作……”现任村支部书记李鹏杰也向群众作了公开检讨。
另从平昌县纪委获息,2017年全县“微权”专项整治中,1-5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初核各类腐败问题线索345件,立案审查90件,办结5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0人,其中,村(居)干部24人。
(撰写人:王湘 审稿人:冯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