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管办:“122”模式创新基层“微权力”监管

来源:市政管办浏览:8530次发布时间:2017-07-31 分享至:

今年以来,巴中市从“小”处着眼、从“微”处着手,积极探索乡镇站所微权力运行模式,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张清单“晒权”。市政管办与各县区及市级相关部门对照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梳理编制乡镇站(所)权力目录,着力解决职责界定不清、决策随意、执行失范、监管薄弱等问题,让乡、村干部找到“会干事”的“标尺”,“不出事”的“戒尺”。

两本台账“管权”。推行乡镇站(所)便民服务中心两本台账“管权”,即行权运行台账和监督台账。要求便民服务中心、站(所)实行履责记实,村上每运行一项权力、每办一件事都要记录在册,完整反映工作轨迹,突出痕迹管理;同时,按照运行规范中标注的风险点,村“廉政专干”针对易发多发风险点实施点穴式的精准监管,确保全过程监督、全过程防范。

两项评议“评权”。在乡镇站(所)推行两项评议“评权”。一是单项评议,凡重大权力或者重点工作运行结束,均要组织村务监管委员会和党员群众代表对运行情况进行单项评议;二是综合评议,结合“三双向一质询”,分时段将微权力运行纳入质询的重要内容,乡镇站(所)负责人要就运行权力、监督权力的情况开展述职并接受质询,权力用得好与坏由老百姓最终评判。做到干部“清白”,群众“明白”。

目前,“122”监管模式已在平昌县试点推行,深受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