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纪委通报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

来源:巴中市纪委浏览:11547次发布时间:2017-06-23 分享至: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委、省纪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我市查处的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通报如下:

巴州区水宁寺镇香炉村原村主任陈波伙同他人私分土地征用补偿费问题。20144月,陈波在担任香炉村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私分土地征用补偿费97616元,其中陈波个人分得41968元;同时将本应发放给村民的12384元土地征用补偿费据为己有。陈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区纪委责成水宁寺镇依法罢免陈波村主任职务,其涉嫌犯罪的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恩阳区兴隆镇双石村支部委员兼六、七组组长李美前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2007年至2014年李美前在担任双石村七组组长期间,为解决修建组道路资金不足问题,收回本组农户16.5亩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1087元用于修建组道路开支,且未向群众公布该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引发群众不满,造成不良影响。20175月李美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南江县仁和乡仁同坪村党支部书记许杰违规调整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享受对象的问题。201112月至20175月,许杰在担任仁同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落实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政策中,违规操作、将未经公开评定和公示农户直接上报,通过自己一卡通兑现后用于他人使用。许杰违反群众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南江县仁和乡仁同坪村主任李开武违规操作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20143月至20175月,李开武在担任仁同坪村主任期间,在落实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政策中,违规操作、与村其他干部研究并同意,将未经公开评定和公示的对象户直接上报,补助资金用于他人使用。李开武违反群众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江县铁佛镇平坝村村集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0年至2013年期间,村集体弄虚作假套取资金53000元,用于购买麻将机及喜庆娱乐费用开支;村集体财务管理混乱,挪用民政补助资金;村集体锁定虚假债务946130元,兑现资金856869.28元用于村集体开支;时任铁佛镇平坝村党支部书记的刘向阳应负领导责任,同时刘向阳还个人挪用国家偿债资金50900元。2017419,通江县纪委给予刘向阳开除党籍处分。

平昌县石垭乡黄桷村主任杨希永挪用并侵占优抚对象解“三难”资金问题。2016年杨希永在兑现2万元优抚对象解“三难”资金过程中,将其中12600元用于发放群众困难补助和村公益事业建设,个人侵占1100元。杨希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