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

来源:巴中市纪委浏览:9360次发布时间:2017-07-14 分享至:

为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增强纪律威慑力,现将我市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巴州区曾口镇大柏树村干部骗取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的问题。201610月,曾口镇大柏树村党支部书记杨如堂、主任杨如干、副主任杨如春采取虚报10户避险搬迁户的方式骗取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26.5万元。其中23.95万元存放于杨如干个人处,其余用于向虚假受灾户发放补助,杨如干、杨如春作为虚假受灾户各领取0.3万元。20176月巴州区纪委分别给予杨如堂、杨如干、杨如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恩阳区关公镇九龙村原党支部书记廖新春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201511月,关公镇九龙村原党支部书记廖新春在发放农村C级危房补助资金时,从相关农户手中收回该资金用于村上其他开支。20176月,恩阳区纪委给予廖新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昌县泥龙镇金华村原党支部书记苟兴春不按规定执行扶贫政策的问题。20173月,在兑现该村贫困户2015年及2016年产业发展基金时,苟兴春私自调减享受精准脱贫政策人数和享受标准,并将余下的金额以实际贫困户的名义,扩面发放给不符合享受政策的对象。20175月,平昌县泥龙镇纪委给予苟兴春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