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纪委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

来源:巴中市纪委浏览:9235次发布时间:2017-08-11 分享至:

今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夏季集中攻势”,持续强化监督执纪力度,强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切实提升了群众“获得感”。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督促警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规守纪,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现将我市查处的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通报如下:

巴州区枣林镇七里扁村村主任梁大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枣林镇七里扁村村主任兼二组组长梁大江,以为该村居民梁大柱、王强兵争取渔江聚居点购房补贴为由,向其二人分别索要现金1000元,共计2000元,全额用于其个人开支。 201612月,巴州区纪委给予梁大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昌县江口镇会计核算中心原副主任刘炜、财政所总预算会计李自强收受村委会现金的问题。20143月至20169月,刘炜先后三次在给江口镇草庙村划拨资金时,收受草庙村村委会现金; 20165月至20169月,李自强先后两次在给江口镇草庙村划拨资金时,收受草庙村村委会现金。20175月,平昌县纪委给予刘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自强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