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3起南江县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

来源:巴中市纪委浏览:118983次发布时间:2017-10-27 分享至:

南江县柳湾乡田坪村纪检小组长曾畅烈挪用集体资金的问题。20162月,曾畅烈在任柳湾乡田坪村村主任期间,挪用村集体资金1.813万元,其中1.4万余元借给本村村民从事营利活动,剩余0.4万余元私自滞留。201710月,柳湾乡纪委给予曾畅烈党内警告处分。

南江县南江镇渔坝村原村主任王开军截留公益林补助资金的问题。2012年至2014年,王开军在任渔坝村村主任期间,擅自截留公益林补助资金15905.4元用于集体开支。20179月,南江镇纪委给予王开军党内警告处分。

南江县东榆镇响水村原村主任吴学国利用职务之便为近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201412月至20166月,吴学国在任响水村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弟违规收取企业协调管理费22314元提供帮助。20179月,东榆镇纪委给予吴学国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