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出击“亮剑”腐败 护航发展“廉润”巴山

浏览:100891次发布时间:2019-03-01 分享至:

百代兴盛依清正,千秋基业仗民心。

2018年是全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开局之年,又是纪检监察履行监督执纪执法职责的首战之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保持“开局即决战、起步即冲刺”政治定力,面对腐败敢于“亮剑”雷霆出击,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用好惩治“刹手锏” 查办案件数量达历史最高值

201924,除夕,巴中市监察机关留置中心。

中心外,烟花璀璨、爆竹连连,又是一年团圆时。中心内,数十名参办案人员依然坚守岗位,工作紧张而忙碌,对7名留置对象讲解政策、以理服人,疏导情绪、春风化雨……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无间断奋战在办案一线,风里去、雨里来,战严寒、斗酷暑,“白加黑”“五加二”,重点聚焦“三类人群”“三个节点”及政治问题与经济腐败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等方面案件,重点突出脱贫攻坚、国资监管、工程项目、民生民利等方面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削除存量、遏制增量,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1235件、同比下降36.9%处置线索2925件、立案1110件、党纪政务处分1096人、移送司法36人,同比增长11.8%28.6%26.6%33.3%,其中立案数达历史最高值,市纪委监委机关、区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立案数同比增长33%56.6%9.8%43.6%,立案查处了县处级党员干部31人、乡科级党员干部186人、一般干部176人、其他人员717人,办理省监委指定案件55人,办理留置案件21件、移送审查起诉率100%,严肃查办了马安国、张洪祥、赵万国、郭森等一批大要案件。

坚持防逃追逃和追赃挽损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积极协调指导检察、公安等成员单位因案施策、协同作战,不断突破重点个案,一名外逃18年、一名外逃23年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加大追赃力度,追缴各类违纪违法款7800多万元。

抓早抓小“治未病”,坚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

2019125,中共四川省纪委在“廉洁四川”网站《通报曝光》栏目公开通报:南江县政府原副县长马安国因所管辖交通系统发生多起违纪违法案件被问责……这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的一个工作缩影。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同向发力,坚持用“放大镜”找问题,用“钉钉子”精神督促问题整改,盯紧“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不断巩固发展。

始终坚持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到哪、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深入推进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及工程建设、财政资金使用、招投标等专项监督检查,查纠问题391个;深入推进脱贫攻坚领域专项整治,立案448件、处分461人;深入推进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立案722件、处分685;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立案查处3249; 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两面人”等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5件;督促区县、市级部门党委(党组)整改民主生活会有关问题52个;对931件办结线索开展专项抽查,整改问题14个;对单位问题突出或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48人“一案双查”,推动“两个责任”刚性落地。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执纪监督,做到治病于未萌、防患于未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18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050人次、第二种形态935人次、第三种形态125人次、第四种形态77人次,分别占“四种形态”64.3%29.3%4.0%2.4%,“四种形态”适用更加优化、运用更加科学。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对全市1961名党员干部问题线索了结处理。

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综合效应,召开案情通报会66次,督促案发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77次,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案件公开庭审9次,召开各类案件研讨会4次,依法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12条,督促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切实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

守住安全“生命线”,实现依纪依法文明规范办案

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意识,坚持审查调查和办案安全两手抓、两手硬,坚决将依纪依法文明规范办案贯彻到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筑牢办案安全防线,全市未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事件)。

全面适应监察工作需要,深化留置场所和看护队伍建设,完成市级留置场所规范化改造升级,组建150余名公安民警的看护队伍。出台与公安机关的工作协作办法,建立与公安机关技侦、情报、网安等互动协作机制,确保每项监察措施用得准、管得严、办得快;建立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制度,细化案件管辖、提前介入、案件移送等工作的条件及方法,对案件程序及事实认定、证据标准及证据材料、案件定性及法律适用等逐案逐项把关,建成一套全要素、全链条纪法、法法衔接体系;与审判机关共同制定职务违法犯罪证据指引,细化审查调查收集证据的种类、标准、条件等,推动调查与审判工作有机统一。

全面推进案件查办规范化建设,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线索排查、初核、立案、移送、审理等关键节点,系统梳理并完成22项工作流程类、5项重点工作机制类、31项工作制度等建设,实现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调查规范化、制度化。加大监察调查措施使用监管,坚持集中管理、集中审批、集中监管,全市规范使用监察措施3788件(次)。

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逐人逐岗落实任务,逐层逐级签订责任书,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坚持分管领导靠前管理驻点指导,实行纪检监察室联系分管区县和市级部门审查调查工作,督促开展专项督导3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3个。全面实施执纪审查安全保障工程,开展全市审查审查安全工作和涉案款物管理自查自纠和专项监督检查,从设施、制度、人员、技能等方面全面加强,确保了涉案对象和办案人员“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