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为捐赠款物加锁一道“安全门”

浏览:77453次发布时间:2020-02-21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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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我们是平昌的退伍老兵,要为武汉捐款。”2月17号上午,曾参与1981年对越反击战的杜治平和曾在云南边防部队服役的陈大开,来到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代表123名平昌籍退伍老兵,将30700元爱心捐款,交给工作人员手中。
“请你们放心,我们一定不负重托,及时将你们爱心传递到武汉。”正在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监督检查的县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组见证了感人的一幕。
“匿名捐赠的款物,也应当开具票据,留存备查。”监督检查组发现该局对匿名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存在问题,便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在对捐赠资金实行落实专人、开具专票、建立专账、存入专户“四专”管理的基础上,主动向社会公开捐赠款物的来源、数量、种类以及捐赠者意愿和分配去向等信息。
捐赠款物管理分配是否规范?来去明细是否透明?是否全部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是否对外全部公示?平昌县纪委监委针对容易出现的廉政风险,向全县各单位下发了提醒函,严明款物接收管理过程中的工作要求,划出纪律“红线”。各监督检查组也把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纳入监督范围, 坚决防止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行为发生。
“我们将持续跟踪开展监督检查,紧盯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可能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环节,严查疫情捐赠款物被贪污、私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一旦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快速查处,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曝光!”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明鳌说。
目前平昌县红十字协会授受定向捐款捐物17万余元,不定向捐款捐物近1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