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巴中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浏览:448632次发布时间:2020-10-29 分享至:

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巴中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7年1月23日)

贾璋炜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巴中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市委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全市各级党组织担责尽责意识明显增强,明纪守纪氛围日益浓厚,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聚焦中心任务,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被《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四川日报》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95项(次)。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再次位居全省各市(州)第一名。

  一年来,从严监督多维发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压实。坚持传责传压,逐级落实签字背书、提醒谈话、差异考核等制度,20个单位因履责不力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18人受到“一案双查”,主体责任务实落地;在全省率先组建市委巡察机构,完成首轮巡察,全面推进县(区)巡察试点,政治巡察震慑作用初步显现;注重民意导向,对市级部门、县(区)、乡镇(街道)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测评,真正把责任落实情况评判权交给群众;驻巡结合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受理涉及换届人选信访举报65件,给予党纪处分22人,“三维管控”把好廉政审查关,出具暂缓或否定意见46人次,切实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一年来,正风肃纪持续深化,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点赞。紧盯重要节点,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改进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宴席等典型问题25件;紧盯重点领域,开展“244”专项整治,查纠问题1597个;紧盯突出问题,创新深化“阳光问廉”,现场曝光“克扣群众财物”“村干部喝酒误事”等典型问题,问责268人;紧贴中心工作,开展护航脱贫攻坚“纪律面对面”行动,分析提出并得到市委、市政府采纳工作建议17项。正风肃纪和“阳光问廉”先后得到省委、省纪委主要领导肯定。

  一年来,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腐败蔓延势头有效遏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问题线索主动发现、定期收集等制度,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审查数、党纪政纪处分数分别同比增加75.6%、7.3%、2.1%。严肃查办南江中学腐败窝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违纪案、平昌县民政局原优抚股长周某贪污巨额公款等典型案件。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积极实践“四种形态”;着力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件214件,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28次;坚持为担当者担当,为412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

  一年来,标本兼治不断深化,崇廉尚洁氛围日益浓厚。深化科技防腐,强力推动智慧政务平台和监督系统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实时监督,促进关权入笼,做法在全省会议交流。深化制度防腐,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落实,健全惩防衔接机制,督促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建章立制37项。深化教育治本,开展准则条例评学检查,摄制警示教育片,强化党员干部法纪意识;组织《挂印知县》在首都演出,增强廉政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

  一年来,自身建设切实加强,基础保障全面巩固提升。注重激发活力,全市跨层级、跨行业、跨区域交流使用纪检监察干部245名;注重挖掘潜力,推进县级纪委内设机构改革,健全派驻机构“五位一体”运行机制,统筹谋划县乡纪委换届,做法在全省大会交流;注重提升能力,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锻炼培训,常态开展轮值调训,对新进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项培训。认真落实纪检监察系统“两个责任”,严防“灯下黑”。

  过去一年,市纪委委员和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业、恪尽职守、奋发进取,为扎实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应当清醒认识到,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具体表现为:基层管党治党压力传递层层递减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不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律还没有真正严起来,“被动担责”到“主动尽责”还需要持续加力加压;“四风”顽疾尚未根除,出现改头换面、更加隐蔽的倾向,顶风违纪的问题仍然存在;基层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为官不为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仍然繁重;有的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三转”不到位,监督责任缺位,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审查时不“亮剑”,该问责时不问责。我们必须正视问题,切实加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第一,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强化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只有切实提高政治觉悟,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标看齐,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才能纵深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

  第二,必须紧扣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要准确把握形势任务,在尊崇党章中找准职责定位,在践行宗旨中找准价值定位,在服务大局中找准角色定位,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决胜脱贫攻坚、建设“五彩巴中”、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大局中谋划部署、扎实推进。

  第三,必须步步深入坚定担当,推进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保持战略定力,用好问责利器,倒逼责任落地生根,着力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在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中见常态、见长效,不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第四,必须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深化专责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形势越向好,越要不断提高政策把握水平,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把实事求是、宽严相济、严管厚爱融入监督执纪问责,注重体现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针对性、灵活性,确保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第五,必须始终保持谦抑品格,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将自我监督与党内监督和党外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坚持从自身从严、从本级从严、从现在从严,敢于“刀刃向内”,树立严格自律标杆,切实提振监督执纪问责的正气、底气、硬气。

  三、2017年工作部署

  2017年纪律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深入推进标本兼治,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以担当诠释忠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全市决胜脱贫攻坚、建设“五彩巴中”、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省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和市委部署要求的贯彻执行,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实践性,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忠诚。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对照“七个有之”“五个必须”和“十二个不准”,严肃查处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严把干部提拔任用政治关、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紧扣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实施精准监督检查。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式对待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的典型问题。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党纪的行为,坚决问责追责,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二)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落实

  健全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检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职责。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主体责任,把谈话提醒作为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抓手,探索建立全程化记实、痕迹化管理、刚性化执行的“第一种形态”运用机制,坚持以上率下,逐步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健全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等领域责任落实机制,推动责任无盲区、真落实。

  督促县(区)、乡(镇)党委、纪委及各部门切实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落实责任清单、签字背书等制度,推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下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深入开展乡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社会评价工作,深化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地区(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坚决落实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增强问责的锋芒性、战斗性。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的严格问责;对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的严格问责;对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严格问责;对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问责没有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三)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

  坚持把正风肃纪往深里抓、实里做,深入开展“三项整改”回头看,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组织专项督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去解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去治理,推动作风建设从面上整治向纵深发展。

  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文山会海等老问题,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判梳理,开展高频度、常态化的监督检查,严查不收手不知止行为。建立审计、财政、公安等定期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四风”问题线索机制,加强“四风”问题整改情况督促检查。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扎实开展“123”专项治理行动。围绕脱贫攻坚这一中心,紧盯扶贫责任落实、惠民政策执行、资金项目运行、工程建设质量等问题,深入推进护航脱贫攻坚“纪律面对面”行动,重点抓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旧房改造等项目资金监督检查,以廉政扶贫助推精准扶贫;围绕民生民利、绿色生态2个领域,重点抓好医保、农村道路质量、环保等方面问题系统治理;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干部作风整肃、行政权力运行3个方面,重点抓好“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公安系统作风整顿、食品药品和城管执法监管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深化“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模式。积极探索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创新举措,充分发挥“阳光问廉”全媒体监督作用,进一步拓展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渠道,既推动群众常态化参与监督,又加强与媒体互动,充分激发舆论监督活力。对舆论监督曝光、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和处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切实增强“三位一体”监督的震慑力。

  (四)充分发挥市县巡察利剑作用

  强化首轮巡察整改落实。紧盯首轮巡察反馈问题,坚持认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制度不健全不放过,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巡察整改结果在本地区本部门进行通报,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布。适时组织“回头看”,有效形成“再震慑”。

  持续开展巡察工作。制定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确保巡察全覆盖。对2个县区、12个党政部门、2个市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常规巡察或专项巡察。重点检查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换届纪律执行情况。扩大巡察覆盖面,加强对问题反映集中县乡的巡察力度。各县(区)要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积极创新巡察方式,推进市县联动巡察,县区交叉巡察,加大巡察成果运用力度,不断提升巡察实效。

  健全巡察工作机制。制定市委巡察工作办法,建立健全信息沟通、风险管控、提醒约谈等机制,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巡察办、巡察组分工合作机制,优化机构运行。加强巡察人才库动态管理,建立巡察干部管理监督和退出等机制,锻造巡察队伍。

  (五)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大力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建立线索处置“绿色通道”,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一般性问题与本人见面,让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对反映问题具体的,集中力量开展初核;对经谈话函询予以了结的,及时通报所在党组织及本人;对调查核实不如实的,及时予以澄清。持续推进“六个转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谈话函询、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强执纪审查,让监督执纪问责既成为惩治震慑的过程,又成为纪律教育的过程。

  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三类人群”和“三个时间节点”,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行为,快查快处、彻查重处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格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等行为,严肃查处行政执法、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等关键岗位、重点领域违纪问题,适时立案查处一批、追责问责一批、职务调整一批、批评诫勉一批,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切实提升执纪审查实效。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派驻机构执纪审查考核办法、谈话函询实施细则、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执纪事项登记报告等制度,推动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落实涉刑案件先行党纪政纪处理要求。深入实施执纪审查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坚持“一案三报告”和重大案件“五个一”制度,在案发单位集中开展个案剖析和系统治理,强化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加大纪律审查成果转换运用。坚持约束与激励并重,旗帜鲜明为干事者撑腰、为改革者担当。

  (六)坚定不移推进标本兼治

  将权力置于监督的“阳光房”。全面推动惩防体系五年规划任务落实,加大惩防衔接力度,健全分类预防、系统预防机制,推行预防腐败提前介入、前期对接重点工程项目机制。积极推进建设项目招投标、财政资金监管、政府采购等领域系统防治工作。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启动一级廉政风险岗位抽查审计。拓展智慧政务监督系统功能,加大对推动平台运行不力的责任主体和违规违纪办理行权事项行为的查处问责力度,每季度通报一次。坚持立改清审并举,提升制度执行力,强化刚性约束。

  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抓好“两准则四条例”学习宣传,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廉洁“微视频”征集评选,开办领导干部廉洁教育读书班,开展“普纪夜校”“廉政大讲堂”,实现纪律教育常态化。坚持以案说纪,发挥反面教材作用,深刻剖析典型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廉洁警示“镜像化”。将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读本、参观法纪教育基地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任前廉政谈话会重要内容,在各级党校开设警示教育课程。

  构建以红促廉、以史润廉的巴中模式。深度挖掘巴中红色廉洁资源和家文化、巴文化中的廉洁基因,编辑出版川陕苏区廉政思想、家风家训系列丛书。组织廉政文化剧目《望红台》《挂印知县》全市巡演。在川陕苏区红军烈士陵园打造川陕苏区廉政教育馆,推动红廉互融;在市法纪教育基地打造家风家训教育馆,实现纯正家风与优良党风互动。

  (七)大力加强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

  紧扣建设法治纪检、素质纪检、活力纪检、纯洁纪检,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坚持高点站位、高标推进、高立标杆,确保实现“立足第一方阵、争创一流业绩”目标,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推动队伍专业化。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准入退出机制,实施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专业人才培养、青年干部选育、紧缺人才引进、纪检监察干部素养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纪委委员履职等“六大工程”。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的统筹协调,实现对市、县、乡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全覆盖。建立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县(区)、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两代表两委员”、特邀监察员“四个联系”机制,促进统筹联动。

  推动管理信息化。充分发挥手机客户端、微信、微博等载体作用,整合“家家晓”“一键通”“随手拍”以及相关信息系统,建立监督执纪信息管理平台、办公平台、队伍建设管理平台、涉案款物管理系统、“廉在指尖”云集群,打造集廉政宣传、举报投诉、监督检查、办公运行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平台。

  推动执纪规范化。持续深化“三转”,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执纪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机制。提早谋划监察体制改革,做好相关基础工作。采取“单独派+综合派”方式推进市级派驻机构改革,全面掌握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做到明责履职。探索县一级纪委权力公开运行、谈话对象和审查对象评议纪检干部机制,严格推动关于加强乡镇纪委履职十条措施执行落实。深入落实系统内“两个责任”,坚持“刀刃向内”,开展系统内部巡察,坚决向自身病灶开刀,对不担当、不负责的坚决调整,对不忠诚、不干净的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案双查”,坚决维护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树立严格自律的标杆。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砥砺奋进,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决胜脱贫攻坚、建设“五彩巴中”、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