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巴中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浏览:376005次发布时间:2020-10-29 分享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在中国共产党巴中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27日)

贾璋炜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巴中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市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坚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巩固发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切实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坚持高点站位、高标推进、高立标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2017年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测评中,我市持续位居全省前三位。

  (一)深化政治监督,严守政治纪律观念不断强化。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树牢“四个意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针对脱贫攻坚、环境保护、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突出问题,从严监督执纪,问责85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2个。严把干部选拔任用、“两代表一委员”政治关、廉洁关,市、区县开展廉政审查1983人次、出具暂缓或否定意见 21人次。从严加强村(居)换届风气监督,全市取消村(居)“两委”换届提名资格259人,给予党纪处分39人、组织处理23人,其中8人因履行换届风气监督指导职责不力受到党纪处分。

  (二)层层传导压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围绕“两个责任”落实,构建个性化定责、常态化督责、问题化述责、刚性化问责、全域化评责“五责链条”,20个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针对问题清单作整改承诺。围绕抓早抓小,制定市一级谈话提醒实施方案,对区县、市级部门党委(党组)和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双责约谈”,查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问题39个,问责党组织6个、党员领导干部52人。委托第三方对5区县、经开区及96个市级部门(单位)、200个乡镇(街道)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把评判权交给群众。

  (三)持续正风肃纪,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深入开展“123”专项治理,紧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市、区县联动开展正风肃纪“飓风”行动,立案查处、通报曝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59件69人。紧扣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实施护航脱贫攻坚“纪律面对面”,常态开展脱贫攻坚暗访督查,建立“三牌”预警问责机制,“黄牌”提醒整改、“橙牌”警示约谈、“红牌”问责追责问题351个。紧扣“微腐败”,集中开展“夏季集中攻势”,查处典型问题203个,356名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集中现场退赔17场次34万余元。

  (四)运用“四种形态”,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巩固发展。完善市委反腐败协调工作规则,建立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增强了工作合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初核线索件数、立案件数、党政纪处分人数分别同比增长33.5%、24.4%、24%。严肃查处了南江县交通运输局、通江县住建领域腐败窝案,释放不敢腐的强大震慑。准确把握“森林”与“树木”的关系,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666人次,第一、二种形态占比达94%。

  (五)突出政治巡察,巡察监督利剑作用日渐凸显。牵头制定市、区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制定完善四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创新建立“1拖N”巡察机制,积极推进市、区县巡察全覆盖。立足政治巡察定位,对2个区县、12个党政部门、2个市属企事业单位开展巡察,对1个单位开展“回头看”,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等问题271个。坚持市县一体联动,市县两级共巡察单位111个,加强问题整改和线索处置,党政纪处分89人,组织处理13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

  (六)着力标本兼治,权力运行刚性约束不断加强。加强“微权力”防控,巴州区、平昌县、通江县、恩阳区、南江县分别建立“制度+科技”、“一单晒权+廉政专干”、“纪检门诊”、群众监督中心、乡镇纪委协作区等机制,强化基层监督实效。市、区县对25个单位50个一级廉政风险岗位抽查审计,反馈问题193个,提出防控建议193条。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开展系统治理,查纠涉农资金问题14类74个。深化“阳光问廉”监督模式,现场曝光问题21个,推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危旧房改造等10个领域专项整治。

  (七)抓实纪律教育,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持续强化。坚持廉洁警示镜像化,拍摄警示教育片11部,编印《六大纪律面对面》等警示教育读本12本3万多册,组织“议案说纪坝坝会”等370余场次,对7000余名基层干部开展纪律规矩“喊醒教育”。坚持廉洁宣传指尖化,上线“廉在指尖”云集群,构建“一网一端一微五窗口”全媒体矩阵。坚持廉洁基因红色化,2万余名党员干部到红廉基地接受教育。坚持廉洁文化本土化,拍摄家风教育微电影《家》,开展“一句话·一辈子”巴中好家规征集评选活动,整理宣传“巴中好家规”19个;建成通江“三李”、平昌吴镇家风教育馆和南江生命教育馆,建设农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廉洁文化示范点 39个。

  (八)健全监督体系,纪检监察治理能力水平大幅提升。在实现巡察监督全覆盖基础上,推进监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全覆盖。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确定的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2018年1月8日市监委挂牌成立,1月22日前5区县监委全部挂牌成立,市、区县两级转隶75人。改革后监察对象达8万多人。平昌县监委使用全市首例留置措施,移送审查起诉1人。积极推进市级派驻机构改革,按照“单独派+综合派”方式,设立20个派驻纪检组,实现对72个市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九)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年”成效明显。以实施专业人才培养、青年干部选育、紧缺人才引进、综合素养提高、基层干部能力提升、纪委委员履职等队伍专业化建设“六大工程”为抓手,推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年”工作。市、区县联动培训4400多人次,轮值调训、上挂下派等“练兵”750人次。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准入退出机制,选优建立市级纪检监察干部“备用人选库”。采取双向挂职、交流任用等方式,全市“三跨”交流纪检监察干部95名。深入落实系统内“两个责任”,对平昌县纪委监察局开展内部巡察,督促整改问题13类45个。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一年来,在省纪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责、担当作为,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初步实现了“立足第一方阵、争创一流业绩”的目标。市纪委被表彰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全省脱贫攻坚“五个一”驻村帮扶先进集体,纪律审查专项考核列全省第三位;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获集体表彰6次,3名纪检监察干部被中央纪委、省纪委表彰,25名纪检监察干部获市、区县表彰。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在充分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的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在落实责任上当“二传手”。有的不收敛不收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群众对基层“微腐败”特别是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反映依然强烈。有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不规范、不严格,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甚至违规违纪。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年多的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一刻都不能放松,必须始终保持“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始终坚持高点站位、高标推进、高立标杆,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高点站位,就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审视、深刻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奋力谱写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高标推进,就要切实肩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职责,强化问题导向,突出靶向施策,在稳中求进中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反腐败斗争由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高立标杆,就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务实推进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持续打造法治纪检、素质纪检、活力纪检、纯洁纪检,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2018年工作部署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市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扎实有序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走出秦巴山区脱贫攻坚绿色发展新路子提供坚强保证。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严明政治纪律规矩。紧紧围绕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首要任务,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阳奉阴违的两面派两面人。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扣市委实施“六大突破”、“六个推进”,实现“六个走在前列”等决策部署,加强精准监督,以铁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严把选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行为。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评估,着力纠正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福利化倾向,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政治生活的侵蚀。加强民主生活会监督,建立巡察组派员列席当年被巡察单位民主生活会机制,督促相关党员领导干部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谈透彻,严格督促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建立整体把握、动态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机制,建立廉政档案,加强县域政治生态建设,建设正气充盈的政治文化。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持续深化签字背书、双责约谈等制度机制,不断完善责任落实链条。紧盯责任清单的具体责任,紧盯双责约谈、述责述廉的表态承诺,紧盯社会评价的反馈问题,重点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最后30位的乡镇(街道)、党风政风测评最后3位的市级部门、各区县责任制考核最后3位的部门党组(党委)书记举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补习班,督促增强主责意识,提升履责能力。

  (二)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规范行使监察权力。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制度体系,推动市、区县监察委员会依法高效履职。准确把握职责权限,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规范调查措施适用情形、工作流程、使用要求等,全面审慎、全要素试用12项调查措施。探索授予派驻机构部分监察权、赋予乡镇(街道)纪检机构部分监察职责,推动监察监督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建立高效顺畅运行机制。深入学习、准确把握监察法,系统运用党纪党规,建立健全信访受理、日常监督、执纪监督、审查调查衔接有序、制衡有效的工作机制,规范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流程,既践行“四种形态”、突出执纪特色,又严格调查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全面加强监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集体决策、请示报告、备案回避等规定,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弛而不息深化正风肃纪

  聚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整治“四风”问题。把监督检查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管出习惯、化风成俗。各级各部门要系统分析梳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表现,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找准突出问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形式,开通“随手拍”、“掌上纪检门诊”等网络举报渠道,开展高频度、常态化监督检查,坚决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问题。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要同时追究党委和纪委责任。

  聚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整治“中梗阻”问题。围绕政令、责任、作风、服务、纪律等5个方面19种“中梗阻”表现形式,组织管理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代表等开展党风政风行风“大众评”活动,开列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推动作风整治。定期梳理“中梗阻”、不执行不落实问题线索,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整治“调门高、落实少”,言行不一、表里不一、上下不一,执行决策搞变通、打折扣,懒政庸政怠政,“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甚至吃拿卡要等“中梗阻”问题。

  聚焦社会关注热点难点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持续深化“阳光问廉”全媒监督。深化“直通问廉+阳光问廉+问廉追踪+问廉观察”全新监督链条,深入精准扶贫、执法监管、项目推进一线,开展“阳光问廉”进农村、进社区、进园区。各区县要紧扣本地中心工作和突出问题,每年至少举办2期“阳光问廉”类直播节目。建立“1+1”问题整改机制,既督促责任单位务实整改曝光问题,又督促各级主管部门开展系统整治。坚持正反典型对比,曝光反面典型、推动解决问题,树立先进标杆、弘扬廉洁力量。

  (四)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1333”专项整治,围绕脱贫攻坚这一中心,紧盯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纪检监察监督责任等3项责任,坚决整治主体责任不务实不扎实,脱贫进度迟缓、结果不真实,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监管责任只审批不管理、只拨款不监督、只管本级不管下级,政策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监督责任该核查的信访件未核查,该查处的问题未查处,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监督检查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紧盯易地扶贫搬迁、危旧房改造、土地增减挂钩等3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紧盯农村安全饮水、农网改造、通村硬化路等3大项目实施情况,坚决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坚决纠正基层对民生诉求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现象。持续深化“三级联查”“三牌问责”工作机制,对扶贫领域典型问题“一案双查”,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压实县、乡党委和纪委“两个责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持续深化基层“微权力”防控。突出惠民惠农补助资金、强农支农项目、村(居)事务管理、三资管理、村(居)社财务管理、乡镇及站所权力6大领域,进一步完善“一清单、两流程、两体系、一平台”防控机制,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乡镇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责任,用好用活目录清单,细化管理制度,固化运行流程,整合管理信息平台,加强数据比对。构建“上墙、上网、入户”公开网络,不断扩大公开覆盖面,形成系统性、模块化防控体系。

  (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加强日常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干部学院必修课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深化廉洁警示镜像化,分行业分领域举办纪律规矩培训班,把“喊醒教育”往深里做、实里抓;开办“正风肃纪进行时·通报曝光周五见”栏目,发挥反面典型的震慑警示作用;突出警示教育政治性,凡被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都要在本地区本部门开展警示教育,把违纪干部忏悔书印发原单位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引导党员干部把未病当作有病防。深化廉洁宣传指尖化,推进“廉在指尖”云集群功能升级,着力打造指尖上的反腐阵地、掌上学习宣传平台。

  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深化廉洁文化本土化,完成“一核五轴多点”廉洁文化教育专线建设,推进廉洁教育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深化廉洁基因红色化,各区县要培育一批文化底蕴深厚、廉政主题鲜明的廉政文化基地,全市至少申报评选1-2个省级廉政文化基地。深度挖掘红文化、巴文化、家文化蕴含的廉洁元素,创编一批廉洁文化拳头产品,大力弘扬崇廉尚洁价值观。做深做实廉政风险防控,强化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执纪监督。

  大力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强化违纪问题、悔过认错表现的分析研究,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关系,运用好“四种形态”。充分发挥谈话函询作用,实行谈话函询回复采信告知,加大谈话函询抽查核实力度,从严从重处理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人员。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依法严肃处理。

  (六)始终保持不敢腐的强大震慑

  加强党对反腐败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机制,探索构建党委领导下由纪委监委、组织部、政法委和司法机关等共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平台,完善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相互配合协作机制。加强与中央、省驻巴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工作对接,推动信息数据共享。健全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建立党委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制度,严把本级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程序。

  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推进基层信访举报办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快速有效处置群众信访反映,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与腐败问题交织、对党不忠诚、对抗组织审查等行为,严肃查处脱贫攻坚、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公共财政支出、国资监管、金融信贷等方面腐败问题,坚定不移减存量、遏增量。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坚决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进一步强化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底线。

  (七)深入推进政治巡察

  突出巡察监督震慑。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将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中梗阻”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等问题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适时对扶贫等领域开展专项巡察。

  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坚持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相结合,探索设立“一次一授权”的市委巡察组,分类建立巡察组长和巡察干部人才库,完成对1个县的常规巡察,22个市属单位、5个国有企业的专项巡察,对2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继续探索市县联动巡察等巡察方式,指导区县巡察组有重点地对行政村(居)党组织开展巡察。

  切实强化巡察权威。完善巡察成果运用,加大巡察前即知即改、巡察中立行立改、巡察后全面整改力度,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对整改不力的启动问责,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要整改。

  (八)以“规范化建设年”为抓手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强化政治引领,增强规范化意识。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树牢“四个意识”,确保政治过硬。深刻领会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的新使命新要求,全面准确履行职责,强化规范履职意识,以卓有成效的工作诠释对党的忠诚。各级纪委每年要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报告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在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请示报告。推行上级纪委派员督导下级纪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探索下级纪委、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常委会述职述责述廉。

  强化组织建设,夯实规范化基础。规范市级派驻机构建设,今年6月底前完成县级派驻机构全覆盖,促进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两个责任”良性互动、相互促进。推动建立市、县部门机关纪检组织建设,厘清职责、理顺关系,督促发挥作用。探索市、区县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组织机构。抓紧制定完善促进乡镇纪委履责的实施办法,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消除乡镇(街道)纪检机构“零立案”。抓好机关党组织建设,规范审查调查组、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持续深化“六大工程”,全面落实纪检监察干部选配和管理规定,开展全覆盖全方位教育培训,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履职水平。

  强化制度创新,促进规范化履职。持续深化“三转”,加强“三转”落实情况督导,坚决纠正“三转”不到位、“回头转”等问题。建立适应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工作规则,健全各项制度机制、运行流程,强化制度执行的督促和评估。建立原有纪检干部与检察机关转隶干部、机关内设机构与派驻、巡察机构等“1+1”轮岗互助机制,实现全面融合。加强现代信息技术保障,探索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有效机制,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

  强化监督制约,确保规范化用权落实纪检监察系统“两个责任”,发挥机关党委、纪委和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压实机关室(部)、派驻(出)机构、巡察机构主体责任。强化纪检内部巡察,确保本届任期内对区县、市级派驻机构等纪检机构巡察全覆盖。坚持刀刃向内,从严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坚持严管厚爱,加强纪检监察文化建设,加强人文关怀。发挥市、区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头雁效应”,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同志们,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持高点站位、高标推进、高立标杆,立足第一方阵、争创一流业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走出秦巴山区脱贫攻坚绿色发展新路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