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巴中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巴中市纪委监委浏览:305521次发布时间:2020-11-19 分享至:

强化监督职能  提升监督质效

为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巴中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39日)

贾璋炜

 

我代表中共巴中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市委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全市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和巩固发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稳中求进、一体推进,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履责,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年”要求,推进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深化暗访督查“三三”机制、建设行业资质审批领域“以案促改”、创新“群众来问廉”、“四管齐下”查处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四位一体”全员培训机制等多项工作受到中央,省、市委肯定。

(一)突出加强政治监督,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定。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引方向、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强大武器,市纪委常委会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自觉把“两个维护”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不断强化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监督之下的高度自觉,主动向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书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聚焦“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发展、机构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问题。从政治纪律角度审视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持续深化双责约谈、主责补习等机制,对市级涉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集中约谈,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二)聚焦监督第一职责,日常监督更加精准有力。加强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日常监督,以“监督常在”促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健全谈话函询抽查核实机制、线索集体会商制度,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所有问题线索的分办、处置、核实等进行“回头看”。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方式,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坚持为担当者担当,大力运用“四种形态”,第一、二种形态运用占比94.7%。不断深化“阳光问廉”监督模式,创新开播“群众来问廉”145场,解决实际问题467个,问责142人。“阳光问廉”单期节目网络收看人数跃升到32.75万人次、网络点赞数高达12.93万人次,节目引领群众、社会参与监督成效更加凸显。建立完善1613名县处级干部廉政档案,督促各级党组织动态研判政治生态状况。对25个涉改市级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90名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开展廉政谈话。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建成投用来访举报和12388电话举报受理系统,信访监督更加有力。建立市纪委监委机关办理市管干部人选党风廉政意见“三轮审查把关”机制,市、区县纪委监委机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565人次,出具暂缓或否定意见25人次。

(三)一体推进“三项改革”,监督效能深度激发。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同步推进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完成监察更名赋权,调整监督范围,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向9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授牌授印在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中同步推进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实现全覆盖。推动市直部门成立机关纪委35个。认真落实“两为主”“三为主”,制定《各区县纪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向市纪委常委会述职述责述廉办法(试行)》,健全派驻机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评价、保障服务等机制,推动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具体化,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选“十大优质案件”,推动建立派驻机构案件“双审制”,派驻机构案件质量把关能力稳步提升。推动监察权向乡(镇)、村(居)“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转变,全市乡镇纪委立案428件。坚持把审查调查安全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将每年3月定为“安全教育月”,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办理省监委指定管辖案件11件,指定管辖机制制度不断健全。优化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制度,完善与司法、执法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深入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四)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党风政风稳步向好。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从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9个,纪律处分99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2批次95134人。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5个方面突出问题,查处问题153218人。持续开展“中梗阻”专项治理,紧扣政令执行、政务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等重点,推动查纠典型问题573个。牵头开展“纪企亲清行”活动,督促市级行权部门、要素保障单位、金融服务机构“一把手”实地解决企业困难。深刻汲取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深入开展“带病提拔”“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问题等专项整治。紧扣责任失守、专家“猫腻”、行业“造假”、利益输送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四管齐下”处置招投标领域线索,立案查处107人,移送司法10人,督促主责部门在落实监管责任、规范过程管理、加强惩戒约束等方面建立7项制度。

(五)紧扣护航脱贫攻坚,群众满意度持续增强。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推动开展扶贫领域工程项目、财政资金专项清理和专项审计,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13件。持续深化脱贫攻坚暗访督查,对724个一般性问题“黄牌”提醒整改、对35个整改不力的问题进行“橙牌”警示、对25个侵占民生民利或弄虚作假的问题进行“红牌”问责,推动开展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辍学、就医难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安全饮水等领域的系统整治。结合主题教育“8+8+2”专项整治,紧盯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行业领域乱象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提升。

(六)坚持一体推进“三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聚焦脱贫攻坚、民生领域、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线索,立案审查,处分数,分别同比上升34.5%11.9%10.9%。在职务犯罪案件查办中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立案审查调查26件,党纪政务处分2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市12名党员干部先后投案自首,558名党员干部在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前主动说清问题,强大震慑持续释放。2016年以来全市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问责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搞变通2个单位11人,纪律权威得到有效维护。不断健全不能腐制度机制,深入推进“以案促改”,组织召开案发单位专题通报会19次、案发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25次。深刻剖析巴中秦鼎实业有限公司、巴中市污水处理厂系列违纪违法案暴露出来的问题,推动市委市政府对市属国有企业从体制层面进行全面改革。坚持类案总结、以案促改,在办理省监委指定管辖的省住建厅案件基础上,同步对我市住建系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得到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注重将案例资源充分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拍摄警示教育片、忏悔小视频等21部,开展“庭审受教育·政德立心间”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喊醒教育”,组织66330500名党员干部赴市法纪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建成全省首家以政德教育为主题的教育展馆,创新推出政德教育数字馆,在线点击参观超20万人次。强化先进典型和示范引领,组织开展“王瑛精神伴我行”主题宣传活动,王瑛精神宣讲团先后在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省纪委监委机关等地宣讲王瑛先进事迹21场次,取得良好反响。

(七)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巡察工作质效不断提升。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突出“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高质量开展市县巡察工作。市、区县共巡察181个单位党组织,分别完成届内全覆盖任务的68%65%。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及宣传、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推行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参与综合监督单位巡察全覆盖,推进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坚持对巡察重点整改单位约谈制度,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加大市、区县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时所点人点事点问题的整改督办力度。健全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分别制定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具体试行办法。加强省委巡视对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探索建立了巡察组巡察绩效评价、巡察纪律作风后评估、巡察报告质量评查等制度,巡察质效进一步提升。

(八)坚持严管厚爱优育并重,纪检监察队伍更加过硬。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省纪委内部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规范高效履责。把“四位一体”全员培训作为“找差距、补短板,强本领、防风险”的主要抓手,市、县两级组织专班培训145个班次4800余人次,组织三轮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全员参考。坚持从严管理队伍,务实推动系统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排查大整改,排查整改问题520个。对3个单位开展内部督察,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4个,按管干权限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138份。市县两级选聘72名特约监察员,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帮助更精准更有效履行职责。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出台《关于切实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激励关怀工作的通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激励关怀。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准入退出机制,市、区县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干部平均年龄、学历层次、专业结构持续优化。制定委机关与派驻机构科级及以下干部调动办理规定,加强干部轮岗交流,激发干部队伍“一池活水”。

回望2019年,风险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这一年,面临正风肃纪反腐、深化改革创新的繁重任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三个一以贯之”,主动识变应变,直面具体问题和机制“梗阻”,稳中求进,迎难而上,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跟进解决,一个“堵点”一个“堵点”打通,有力推动了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过去一年的生动实践让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永恒课题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终身课题,带头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防止身子进了新时代、思想还停留在过去。必须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政治属性,切实把“两个维护”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在紧扣中心、服务大局中把牢方向、彰显作为。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强监督,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必须清醒认识腐蚀和反腐蚀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着力打通“三不”内在联系,提升“三不”叠加效应,鲜明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奋发进取,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必须坚持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着力凝聚监督强大合力,切实提升监督质效。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加强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以自我革命精神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和巩固发展依然任重道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战决胜之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九次全会部署,稳中求进,务实推进“监督质效提升年”工作,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为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一)不断强化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的政治监督

持之以恒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自觉把党的创新理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主动向省纪委监委和市委请示报告,既报告结果又报告过程,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领导。

始终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等问题。加强对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的监督检查,从严整治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扣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工作、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实施“重大项目推进年”、推进特色产业发展等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坚决推动落地落实。紧盯各地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以强监督促强监管。紧盯“关键少数”,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担负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坚决清除搞伪忠诚的两面人、两面派,决不让损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现象在巴中有任何市场。

(二)聚焦脱贫攻坚坚决维护民生民利

精准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决战决胜强化监督,持续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加强对脱贫攻坚绩效特别是巩固贫困区县摘帽成果和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监督检查。深化“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综合运用暗访督查、回访督查、清理整治等方式,深化运用“三查三牌”工作机制,聚焦扶贫责任落实、资金项目监管、扶贫工作作风等3个关键环节,聚焦上级通报反馈、暗访督查发现、自查排查发现等3类问题整改,聚焦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4项政策落实,扎实开展扶贫领域“334”专项整治,坚决纠正撤摊子、甩包袱、歇歇脚等“疲劳综合症”,从严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行为,坚决清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格监督巩固脱贫成果、稳定扶贫政策情况。巩固扶贫工程项目清理成果,把扶贫“豆腐渣”工程作为监督重点,督促扶贫、财政、审计及相关扶贫专项牵头部门对2014年以来实施的使用财政资金的扶贫项目开展专项清理,以铁的纪律和优良作风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深化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持续深化“全面自检+督导复检+调度互检”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切实解决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耕地地力保护等惠民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聚焦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教育医疗、生态环保、行政审批等领域,推动开展学校食堂、午间托管、低保医保、企业奖补、就业补贴等5项专项治理,既抓顽瘴痼疾,又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拓展“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在“一卡统”基础上,深化拓展“阳光审批”监管平台建设。适应乡镇行政区划、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总结推广村居巡检、纪检门诊等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加强对“一肩挑”后村党支部书记的监督,推动开展村级集体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村级集体资金审批审核、运行使用、公开公示、监督管理等制度机制。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专项行动。紧盯黑恶势力坐大成势,非法获取经济利益、政治荣誉,被免予或减轻处罚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双专班”“两必问”等制度机制,逐案筛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持边打边治边建,紧扣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娱乐等十大领域乱象,推动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作为、深入治理。

(三)不断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督促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探索建立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的实施办法,坚决防止问责泛化、问责不当的问题,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以精准问责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分层分类建立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持续深化市委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专题研究、专项督导、专门报告、专项约谈和专题教育工作机制,不断深化述责述廉、双责约谈、主责补习、党风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和乡镇(街道)社会评价等制度机制,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建立区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向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持续深化区县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述职述责述廉机制。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研究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运用调研督导、日常履职考核、约谈提醒、组织调整等方式,保障和促进派驻监督提质增效。加强市委管理班子的市属公立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推行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探索有效监督的具体措施。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强化机关纪委职能。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综合监督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工作指导,推动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驻在单位党组织和机关纪委各方面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化村(居)纪检组织制度创新,提升基层监督能力。不断优化反腐败协调机制制度,完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和移送的外部衔接、协调机制,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机制。围绕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探索建立一般立案案件简易程序。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推进市监委留置管理监管分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监察留置场所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

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发挥纪委监委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积极探索机制制度创新,推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融合贯通,协调协同。强化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进一步完善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指导,与巡察机构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机制。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发挥检举举报平台作用,以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引领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建立健全中央、省驻巴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四)进一步提升日常监督质效

着力把日常监督做深做实做细。把监督挺在前面,推进日常监督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粗放监督向精准监督、关门监督向开门监督转变。突出监督重点,盯紧抓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牛鼻子”,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认真、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以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重点关注“一把手”“两委”委员及重要岗位上还可能被提拔重用的干部,对其以谈话函询方式处置的问题线索全面抽查核实。贯通运用信访监督、会议监督、专项检查、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督促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纪检监察建议、调研督导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既及时发现、提醒纠正党员干部个人问题,又注重推动有关单位弥补制度漏洞,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深入群众发现和了解干部作风和廉洁问题,注重运用谈心谈话防微杜渐,监督前移、提升实效。进一步规范廉政档案的日常管理。加大谈话函询中谈话比重。准确熟练运用“四种形态”,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以担当精神和斗争精神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扎实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品行关,完善“三轮审查把关”机制和群众口碑说明工作机制,从民声民意中识别领导干部的政治道德品行、纪律作风状况。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对拟提任领导干部人选,其问题线索有可查性的一律核查,已了结但重新研判还具有可查性的再次核查;对非本级管理干部拟提任本级管理领导干部人选,问题反映较多、内容具体的,实行“下沉一级”核查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坚决防止“带病提拔”问题发生。

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充分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党组织监督。围绕权力运行各环节,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探索试点向重点项目派出监察专员,加强对重点项目全过程监督,防止“项目建起来,干部倒下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群众+舆论监督模式,做深做实“群众来问廉”品牌,推动“阳光问廉”进系统、进行业、进领域,以公开监督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持续深化作风监督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抓细节、抓具体,扎实开展公务卡管理使用专项整治。持续深化党员干部“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问题等专项整治。坚守重要节点,抓住薄弱环节,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以及食堂“一桌餐”、家庭“私房菜”等现象,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防治、自觉抵制、主动整治“四风”问题。坚持把严的思想、严的标准贯穿始终,从严处理顶风违纪问题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对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真正抓出成效、管出习惯。

持续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查摆问题从下往上看、解决问题从上往下抓,坚决整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拍脑袋决策、搞“一言堂”,脱离实际、好大喜功,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坚决防止和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给疫情防控基层一线增加负担,坚决防止防控措施落实不精准、不到位影响复工复产,坚决防止不作为、慢作为影响经济秩序恢复。坚决整治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扶贫惠民政策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着力营造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的良好风气。坚决整治困扰基层的文山会海、过度留痕、责任“甩锅”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

鲜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进一步加大对市委容错纠错制度的宣传、落实力度,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以精准监督进一步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积极稳妥开展问题线索直接了结和了结反馈工作,提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工作质效,防止久拖不决、积压拖延,及时为党员、干部澄清是非。建立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和关心关怀,对受到处分但处分期满并表现优秀的,出具客观公正评价,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严肃查处一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激发干部担当作为。

(六)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始终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坚持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反腐惩恶的预期,紧盯“三类人”“关键少数”、重要岗位,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大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从严查处,对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的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紧盯国企、资源、土地、规划、建设、水利、金融、工程、医疗等重点领域,严查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腐败问题,严查建设行业行政审批领域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查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查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严查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积极总结指定管辖案件工作经验,完善内部管控和对外协作机制,切实提升案件查办综合实力。

扎实做好以案促改。深刻汲取蒲波、彭宇行、侯晓春及张尚华、刘凯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坚持边查办案件边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将以案促改贯穿于审查调查过程中。针对一些管物管钱管人、管项目、管审批、管资源的单位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腐败多发领域,推动开展系统治理。坚持一案一剖析,加强个案分析、类案总结,对行业性、普发性问题切实加强对案发地区、部门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着力查找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缺位等根源性问题。坚持一案一堂课,进一步健全旁听庭审和处分决定宣布和送达机制,通过召开民主生活剖析会、支部党员教育会、警示教育会等方式,让“一页纸”变为“一堂课”。坚持一案一警示,利用典型案例资源,编撰警示教育读本,拍摄警示教育片,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一案一整改,针对案件查办中暴露出的问题,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主责单位或部门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整改、问责台账,开展行业治理、系统治理。坚持一案一制度,加强对以案促改的专项检查、督查督办,督促主责部门或单位及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推动形成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和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实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规范一片。

持续构筑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坚持党风廉政宣传工作与中心工作相融合、与行业部门同频共振,积极开展城乡基层治理、招投标整治、护航脱贫攻坚、正风反腐等重要成果宣传,切实增强思想发动、成果推广作用。进一步发挥“廉在指尖”全媒体品牌价值,形成纪律规矩共宣共守共治的“大宣教”格局。把“一把手”、重点培养对象、“一肩挑”后村党支部书记等作为警示教育重点,进一步深化“喊醒教育”。坚持做实“牵手教育”,与部门协同联动,强化重要行业领域重点岗位人员廉政教育。持续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夫妻“手牵手”接受警示谈话,强化自警自律意识。充分利用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刘伯坚烈士纪念馆等红色廉政资源,举办川陕苏区红色廉政文化研讨会,新创一批红色廉政文艺精品,大力推进红廉融合。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评选市级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示范点),大力推介巴中廉洁文化资源,让“一核五轴多点”廉洁文化教育专线真正用起来活起来火起来。

不断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建好用好审查调查办案协作区机制,实现资源统筹、人员统调,大要案件统推。深入推进“安全教育主题月”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推行派驻机构查办案件审理“双审制”,开展优质案件评选,落实案件质量责任制,全力打造“铁案工程”。探索建立重大案件查办评析、总结沟通机制,抓好申诉案件办理办法落实,保障申诉人合法权益。

(七)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

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标巡视“四个落实”,紧扣巡察“三个聚焦”,突出巡察监督政治属性,市级累计完成届内全覆盖任务86%,区县累计完成届内全覆盖任务80%以上。进一步严格落实问题底稿制度和问题申辩要求。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加大边巡边改力度,推进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约谈机制”,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继续推行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参与综合单位巡察全覆盖。继续推行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督促被巡察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机制,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健全完善市县巡察联动监督格局。围绕脱贫攻坚,综合运用市县联动、提级交叉方式进行机动巡察。持续抓好省委巡视对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开展全市巡察报告质量评查,对2个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市县巡察工作。召开全市巡察工作会议,加大对全市巡察工作指导。压实区县党委巡察主体责任,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责。推动区县加大延伸巡察村级党组织力度,把巡察监督进一步落实到基层。

(八)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加强高素质队伍建设。以持续深化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省纪委内部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加强市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发扬民主集中制,带头落实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主动加强分管联系单位日常监督等制度。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实审查调查组、巡察组临时党支部,推动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加强纪检监察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王瑛、周永开、张晋铭、景龙呈等先进事迹活动,汲取榜样力量,培育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加强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实现以考促学、以练促训、以赛促能。持续深化1+1”互助对接和“六个一批”实战练兵举措,实施新进人员“规培”,提升针对性实效性。举办多类别“业务能手”评比活动,建强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巡察“人才库”,营造浓厚的比学赶帮超氛围。强化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结构模型”管理,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准入退出机制,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大委机关、巡察机构、派驻机构之间干部交流和委机关内部轮岗交流力度,激发干部队伍“一池活水”。

始终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和监督。根据上级统一安排,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搭建特约监察员履职平台,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机制,深入整治系统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特权思想、特权冲动。持续推进系统内部督察,加大对派驻机构调研督导力度,对1个区县开展内部督察,对2个区县开展督察整改“回头看”。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日常管理,加强纪检监察系统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坚决清除以权谋私、以权搞特殊、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严防“灯下黑”。坚持严管厚爱,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是非,鲜明为敢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撑腰鼓劲。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建设,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节日慰问、家访、困难帮扶、表彰奖励等,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一线办案人员身心健康,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不断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切实提升监督质效,奋力谱写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篇章,为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