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中市纪委监察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浏览:474495次发布时间:201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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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中市纪委监察局
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中共巴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巴中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在省纪委和市委领导下,按照《党章》的规定开展工作。巴中市监察局属市政府序列,在省监察厅和市政府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
3.负责调查处理市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5.按照中央和省委、省纪委、市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地区的实施细则。
8.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等的提名和考察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承担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收集整理市管干部廉政档案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的考察工作。
11.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
12.负责市级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干部管理和工作考核。
13.承办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5年重点完成工作
2015年,市委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反腐倡廉系列决策部署,坚实履行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矢志不渝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支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省纪委、市委反腐倡廉部署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刚性监督执纪,有力维护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同比减少37.7%;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中,巴中再次位居市(州)第1位,反腐倡廉信心度、党风廉政建设重视度、领导干部廉洁度、腐败现象遏制度四个主要指标均名列榜首。
1.两个责任压紧压实。市委把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扎实推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出台《贯彻落实全市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南充拉票贿选专题剖析反思和警示教育,严明了纪律和规矩。市委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9次,组织开展全市党风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督促整改问题1200余个。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公开承诺、带头签字背书、带头学习宣讲、带头双责约谈、带头督办落实,听取县(区)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开展“双责约谈”37次,督促整改问题7类22个。市委、市政府领导成员务实推进42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引领带动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知责尽责。各级纪委(纪检组)主动协助同级党委研判形势,主动提出对策建议,主动协调任务分解,主动跟踪督促落实,主动报告案件情况,着力构建“个性定责—公开述责—全域评责—差异督责—精准问责”链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4+X”责任清单,责成15个单位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严格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案件30件30人,逐层逐级压实责任。巴中市落实主体责任“一链五单”工作法被中央纪委肯定,巴州区坚持“五责一体”,凝聚了推动责任落实的合力。
2.正风肃纪纵深推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创新开展“三级联查”,推进“3222”专项整治,清退关系保、人情保1610人,清理惠农资金11.4亿元,规范涉农项目资金2.52亿元,清理规范民宗项目资金133.5万元,规范残疾人证4790本和残疾人资金131.09万元,清退教育乱收费31.4万元,拆除违法建设30.2万平方米,清理违法用地2.2万平方米,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开展“利剑行动”监督检查4次,查纠问题1955个、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77件177人,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建立巡视整改“六个一”工作机制,在全省交流经验。创新开播全媒体“阳光问廉”节目,构建了媒体、群众与纪检监察“三位一体”监督新模式,受到省纪委充分肯定,全省总结推广会议在我市召开。南江县探索建立“四本台账”严管“四风”,维护了群众利益。
3.纪律审查动辄则咎。始终保持惩贪治腐的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坚持惩处与保护相结合,为266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
4.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探索建立“三关三库三会同”提名考察机制,出台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试行办法,健全完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双报告”制度,增强了各级纪委监督执纪的底气。制定《巴中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与派驻机构统筹协作暂行办法》,在市级派驻机构设立5个片区协作组,构建“五位一体”工作运行机制,启动监督检查、纪律审查、宣教预防、案件审理等片区协作37次,查纠问题78个。
5.预防腐败多维发力。采取廉政大讲堂、知识竞赛、闭卷测试等多种形式,开展《准则》《条例》学习宣传,12.6万名党员全员参与,党纪党规刻印在心。推进警示醒廉、示范引廉、家庭助廉、社会倡廉“四廉共育”,实现宣传教育全域化、立体化。制作《镜鉴》等警示片5部,编印《我向组织检讨》等警示读本1.5万册,组织1.2万人次参观市法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挖掘本土优秀传统廉洁文化,川剧《挂印知县》荣获首届四川艺术节5项大奖。推进“送廉千里行·清风拂万家”等廉洁文化宣传活动,近20万干部群众接受廉洁文化熏陶。中央主要媒体刊登巴中党风廉政建设稿件26篇,省级主要媒体刊登129篇,提升了巴中纪检影响力。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推进44项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落实,健全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责任追究等制度51个,清理规范性文件198件,废止、失效率达79.8%,扎紧了制度笼子。深入开展“权力清盘行动”,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透明运行平台监督系统建设,构建行权部门、平台管理部门、行政监察“三重”监督体系,全市同步运行行权事项1071个、办件24091件,监察预警报警9314次,整改销号率100%。平昌县深化运用“三双向一质询”民主监督机制,充分保障基层群众依法履行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权利。
6.队伍建设严管厚爱。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定了对党忠诚的理想信念。推进“创铸树”工作,以治理和防止骄气、义气、小气、暮气为重点,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保持谦抑品格。加强队伍建设,组建4个人才库,采取专项培训、以案代训、帮带助训、轮值调训等方式锤炼能力素质,开展“三转”实务培训310人次。鲜明“品德好、能力强、实绩优”的选人用人导向,跨层级、跨行业、跨区域交流纪检监察干部83名。开展“访廉之旅”主题宣传活动,选树金德伦等“最美纪检人”10名。坚持打铁自身硬,制发《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5个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个人事项报告、作风巡察等制度7个,严明“七不准”“三个坚决清除”和“五条纪律要求”,严防“灯下黑”,促进了模范遵规守纪。
二、部门概况
中共巴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巴中市监察局是市一级行政单位,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共设16个室,另设有2个下属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市纪委监察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111.1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84.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7.06万元。
2015年市纪委监察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11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9.05万元,教育支出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2.1万元,医疗卫生13.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9.9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纪委监察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9.0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教育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纪检业务培训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离退休经费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13.5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督促全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6.住房保障支出21.5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7.7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未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6.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8.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收支决算总表 |
表1 |
编制单位:巴中市纪委监察局 |
2015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收入 |
支出 |
项目 |
2015年决算数 |
项目 |
2015年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084.08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859.05 |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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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交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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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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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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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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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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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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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支出 |
15.00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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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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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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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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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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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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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节能环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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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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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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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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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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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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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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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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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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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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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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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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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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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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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084.08 |
本年支出合计 |
951.15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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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余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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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初结转和结余 |
27.06 |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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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经营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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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末结转和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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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经营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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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59.99 |
收入总计 |
1,111.14 |
支出总计 |
1,111.14 |
注:本表所有数据按四舍五入进行收舍,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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