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巴中日报浏览:280323次发布时间:2017-08-10
整治基层“微腐败” 增强群众获得感
——我市扎实开展“夏季集中攻势”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记者 吴江
编者按:根据《全市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夏季集中攻势工作方案》要求,近期,市纪委宣传部联动市委宣传部和省市媒体,在全市开展了以“整治小微腐败·护航脱贫攻坚”为主题的2017年第二季访廉之旅。通过深入各县(区)实地采访,宣传各地整治工作的成效亮点、机制经验,在推进中总结,在总结中推进,用整治工作的实际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本报今日起陆续推出《夏季集中攻势》系列报道。
今年6月,按照省纪委和市委的安排部署,市纪委决定,集中利用3个月时间,针对脱贫攻坚、“小微权力”、干部作风、环境保护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5个方面15项具体举措在全市开展“夏季集中攻势”行动。
截至目前,已对全市7000余名村(居)干部、第一书记开展“喊醒”教育,4万多名党员干部接受党纪党规过关测试;实行市县“双轮督察”、巡回督察,督促整改问题398个,70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清违纪问题,主动上交违纪款188万多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11个,党纪政纪处分28人,组织处理65人,全媒体点名道姓通报23期120人。
统筹协调 压实责任
专项行动既要形成声势,也要打出声威。决定在全市开展“夏季集中攻势”行动后,市纪委随即把工作方案通知下发到各县(区)及市级各部门。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与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分别签订《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夏季集中攻势”责任书》。
一级抓一级落实责任,一层抓一层传导压力。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既挂帅又出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同时,市纪委将为期3个月的整治工作纳入正风肃纪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作为市、县(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的重要依据。
真抓实干 凸显成效
宣传教育集中攻势。通过对全市2661个村(居)开展全覆盖的政策宣讲,对7000余名驻村第一书记和村(居)“两委”负责人开展全覆盖的纪律教育,今年查处的、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1月1日后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律全媒体通报,确保把政策纪律宣讲到基层、到村居、到户到人。
问题起底集中攻势。通过运用“掌上纪检门诊”“信访走基层”“纪检门诊”“远程接访”等方式,梳理排查问题线索146个,跟踪督办问题128个。
纪律审查集中攻势。通过敦促引导一批、严查快处一批、问责追责一批,全市共典型查处问题111个,党纪政纪处分28人,运用通报批评、警示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组织处理7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持续形成强力震慑。
源头治理集中攻势。围绕惠农惠民资金、强农支农项目、事务财务管理、乡镇站所权力等领域,编制权力目录和责任清单,着力源头防控基层“微腐败”。
创新机制 标本兼治
恩阳区兴隆镇试点建立以党风廉政建设群众监督中心为平台,村(居)反腐倡廉志愿者为骨干,镇纪检组织为支撑的工作机制;平昌县在全县47个乡镇(办事处、管委会)550个村(居)全面推行“一单晒权”工作制度,在4个乡镇试点设立村(居)“廉政专干”;通江县创新试点“纪检门诊”,健全村(居)“两委”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巴州区通过“万人大调研”,进村入户找病灶、综合会诊开处方,率先在资金项目多、矛盾问题大、社会满意率低的五个乡镇,试点推行“制度+科技”治本,“三大”行动治标的防控模式……通过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等手段,让问题浮出水面,让线索全面起底,充分运用“四种形态”,遏制“小微腐败”增量,减少存量。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或要求本人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的共915人,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共284人,给予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的共36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的共40人,分别占‘四种形态’的72%、22%、3%、3%。”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半年,将进一步压实执纪责任,聚焦重点领域、下沉监督力量,大力推进“夏季集中攻势”,加大执纪力度,切实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以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