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中市纪委监察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浏览:387899次发布时间:2015-04-03 分享至: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中共巴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巴中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在省纪委和市委领导下,按照《党章》的规定开展工作。巴中市监察局属市政府序列,在省监察厅和市政府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

3.负责调查处理市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5.按照中央和省委、省纪委、市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地区的实施细则。

8.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等的提名和考察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承担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收集整理市管干部廉政档案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的考察工作。

11.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

12.负责市级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干部管理和工作考核。

13.承办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5年,市纪委监察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以及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忠诚干净担当,依法依规执纪,纯洁党风政风,护航跨越发展”的工作思路,从严治党、依规管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用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全市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1.严明党的纪律,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党。  

2.积极探索创新,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3.坚持抓常抓长,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

4.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5.推进系统治理,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6.强化廉政教育,强劲传播廉洁文化。

7. 弘扬铁军精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团队。

二、部门概况

中共巴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巴中市监察局是市一级行政单位,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共设16个室,另设有2个下属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市纪委监察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01.7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01.7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01.7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5.7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5.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30万元,专项支出550.6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纪委监察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5年市纪委监察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8.9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教育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纪检监察队伍业务培训工作。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离退休经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17.7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8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8.33%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工作用餐费等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业务部门专题工作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市际同行学习交流工作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12.5%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法执勤车辆4辆。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用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洗车停车费等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5年,市纪委监察局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918.9万元。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2-4.专项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doc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doc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doc